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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海洋局海域管理司关于印发《国家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管理系统省市建设情况检查验收方案》的通知

国家海洋局海域管理司关于印发《国家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管理系统省市建设情况检查验收方案》的通知
(海管字[2008]52号)


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海洋厅(局),监测中心、信息中心、技术中心:
  为做好国家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管理系统省市建设情况检查验收工作,我们制定了《国家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管理系统省市建设情况检查验收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海洋局海域管理司
二〇〇八年八月十二日

国家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
管理系统省市建设情况检查验收方案

  为圆满完成国家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管理系统省市建设情况检查验收工作,明确检查验收的方法、程序、内容和标准,保证检查验收工作质量,根据《国家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管理系统总体实施方案》及有关文件,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验收对象和内容
  沿海11个省级和49个市级海域使用动态监管中心、监控与指挥平台的建设情况。
  主要包括2007-2008年度系统建设的组织部署、办公场所建设、仪器设备购置、技术能力建设、经费使用、传输网络和基本系统软件安装等。
  二、检查验收标准
  省、市级系统建设情况检查验收标准分别见附件1、附件2。
  三、时间安排
  对照检查验收方案完成系统建设任务的省、市级海域管理部门,从现在开始可以电话或传真形式向海域管理司申请检查验收,到 2008年11月底没有申请检查验收的省、市,海域管理司将统一组织检查验收工作。
  四、组织形式
  海域管理司组织成立系统建设验收工作组,对各单位的系统建设情况进行现场检查验收。验收工作组由海域管理司、国家级中心专家、相关财务人员组成。
  五、工作程序
  ①省、市级海域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检查验收方案,准备验收材料(见附件3);②验收工作组听取汇报; ③验收工作组根据检查验收方案,现场检查;④验收工作组填写检查验收表(见附件1、2);⑤国家海域使用动态监管中心负责在《工作简讯》上发布检查验收情况通报。
  六、检查验收结果
  检查验收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
  检查内容包括1类和2类两个类别,1类、2类全部达标的为优秀,1类全部达标、2类未全部达标的为合格,1类未全部达标的为不合格。

  附件:1、省级系统建设情况检查验收表
  2、市级系统建设情况检查验收表
  3、各单位需向验收工作组提交的材料

  附件1:
  省级系统建设情况检查验收表

  被检查单位:                      2008年 月 日

项目

检查内容

标准

类别

检查结果

组织部署

项目工作组

成立工作组,并由海域处(科)长任组长。

2

 

省级实施方案和中心建设方案

方案编制完成并按规定批复实施。

2

 

年度工作方案

年度工作方案编制完成并经批复实施。

2

 

办公场所

监控与指挥平台

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

1

 

监管中心

面积不小于150平米,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

1

 

仪器设备

监控与指挥平台

基本系统设备购置达到100%。

监管中心(包括传输网络)

基本系统设备购置达到100%。

使用情况

以上仪器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并投入使用。

2

 

技术能力

技术人员数量

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7人。

1

 

学历专业情况

达到国家要求的海洋、测绘、自然地理、遥感与地理信息系统等专业要求,本科以上学历不低于80%,提供学历证明。

2

 

经费使用

国家经费

经费全部下拨并专款专用,全部用于系统建设。

1

 

地方经费配套情况

达到1:1配套,全部用于系统建设。

2

 

传输网络

布设情况

省内传输网络专线(符合系统传输网络管理办法规定)设备配置到位、建设完成,网络实现连接,可运行使用。

1

 

软件安装

基本系统软件

基本系统软件安装完成,可运行使用。

2

 

备 注

 

签 字

被检单位海域处(科)长

 

被检单位监管中心

主任

 

填表人

 

验收工作

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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