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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第三类企业(36户)

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中纺集团公司

中国高新投资集团公司  

中国丝绸进出口总公司

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中国轻工业品进出口总公司

中商企业集团公司 

中国出国人员服务总公司

中国华孚贸易发展集团公司 

中国林业集团公司

中国华星集团公司  

中国保利集团公司

机械科学研究总院  

珠海振戎公司

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

中国轻工集团公司  

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

中国轻工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公司 

中煤国际工程设计研究总院

中国工艺(集团)公司 

中国海诚国际工程投资总院

华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民航信息集团公司

中国纺织科学研究院

中国航空器材集团公司

中国国际技术智力合作公司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公司

中国远东国际贸易总公司

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

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

上海船舶运输科学研究所

中国邮电器材集团公司

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

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

南光(集团)有限公司

 

 

注:中国包装总公司、中国农垦(集团)总公司由托管企业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比照第三类企业执行。



  附件2
  中央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季报表
  填报单位:                            20  年  季度                    第 页 共 页
序 号事故时间事故地点 事故单位名称事故概况事故原因事故类别死亡人数(含失踪)直接经济损失 (万元)备注
1         
2         
3         
4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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