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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认证机构信息月报清理检查情况的通报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认证机构信息月报清理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认证机构:

  国家认监委建立认证机构信息月报制度以来,在各认证机构的共同努力和大力支持下,月报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果,初步形成了覆盖管理体系认证及自愿性产品认证的证书信息数据库,为国家认监委全面掌握认证认可工作基础信息、分析认证认可行业发展状况、制定宏观政策提供了重要的数据依据。但是,由于认证机构掌握的获证组织原始信息不全、部分认证机构对信息报送要求理解不准确等多种因素,导致目前在信息报送和数据质量等方面还存在缺报、漏报、信息不完整等问题,影响了数据统计分析的及时性、准确性和社会公众查询。

  为尽快解决报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促进信息月报工作和数据质量的进一步提高,国家认监委对实施信息月报制度以来的报送情况及数据质量进行了清理检查,同时对月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报送情况

  按照国家认监委《关于建立认证机构信息月报制度的通知》(国认可[2007]23号)要求,各认证机构自2007年5月起开始报送数据,截至2008年8月11日应完成16次信息报送。根据各机构报送记录统计,有26家机构(见附件1)超过4次未按时报送信息,北京海萨博质量认证中心、佩里约翰逊质量认证(上海)有限公司从未上报过信息,国家认监委将对其另行处理。

  二、数据质量

  数据报送中“认证机构批准号”、“组织名称”、“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所在地域代码”、“组织通讯地址”和“认证证书注册号”等关键数据项问题较多,主要是:

  (一)个别机构认证证书注册号编写规则过于简单,如仅以四位数字作为证书编号,容易出现与其他机构证书注册号相同的情况,影响报送数据的准确性;

  (二)“组织机构代码”填写不完整,以数字“0”或符号“*”代替的问题较为突出;

  (三)“组织所在地域代码”及“组织通讯地址”填写不准确,未按要求具体到县/市辖区一级;

  (四)“组织注册资本”、“审核组成员名单”、“实收认证费用”、“发票号码”填写不全;

  (五)“变更类型”一项中,对超期证书未进行失效处理,造成此类证书信息失实;暂停证书进行恢复或撤销处理时,未及时报送信息,出现超过一年仍为暂停状态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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