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后续措施
各认证机构要高度重视信息月报工作,要落实专职专人负责,确保月报工作的质量。国家认监委将对信息月报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同时将检查结果作为对各机构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一)各机构要严格按照时限,于每月1日至10日间完成月报报送,如遇节假日则报送截止日期顺延相应天数。对于逾期未报送信息的,国家认监委将在官方网站披露相关认证机构名单,同时将相关信息记录到认证机构日常考核管理档案,并加强对这些机构的监督管理。
(二)报送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真实性由报送认证机构负责,如经核实发现认证机构存在不报、漏报、瞒报、信息不全、数据不准确等问题,国家认监委将对相关认证机构进行通报批评处理,同时在认监委网站予以公示。
(三)各机构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准确后,国家认监委统一将相关信息提供地方认监部门,以提高信息共享效率和减少机构多头重复报送次数。
(四)2009年1月15日后,国家认监委向社会公众及地方认监部门提供的证书信息以各机构报送数据为准,对未按时报送或信息失实引起的查询结果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由认证机构承担相应责任。
(五)各机构应严格按照《信息月报报送补充说明》(见附件2)的要求,对本机构颁发的全部有效、暂停、撤销及注销认证证书信息进行一次彻底自查清理。对存在问题的数据要及时进行补正,补正数据与下月月报一并报送,自查期间每月月报正常报送。2009年1月15日前,各机构应完成全部补正数据报送工作,同时将自查书面结果于2008年12月31日前,报国家认监委认可监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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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未按时报送信息的认证机构名单
2. 信息月报报送补充说明
二○○八年九月五日
附件1:
未按时报送信息的认证机构名单
序号
| 机构名称
| 未报次数
|
1
| 北京中水润科认证有限责任公司
| 9
|
2
| 上海德世爱普管理体系认证有限公司
| 9
|
3
| 江苏捷通认证有限公司
| 8
|
4
| 河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 8
|
5
|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 7
|
6
| 北京九鼎国联汽车管理体系认证有限责任公司
| 7
|
7
| 中交(北京)交通产品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 7
|
8
| 中国船级社
| 6
|
9
|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 6
|
10
| 北京光大联合国际认证有限公司
| 5
|
11
| 北京中冷通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 5
|
12
| 法立德国际质量认证(北京)有限公司
| 5
|
13
| 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
| 5
|
14
| 江苏添福产品服务有限公司
| 5
|
15
| 上海凯码质量认证有限公司
| 5
|
16
| 中纺标(北京)检验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 5
|
17
| 中国安全技术防范认证中心
| 5
|
18
| 北德认证(天津)有限公司
| 5
|
19
| 上海环科环境认证有限公司
| 5
|
20
| 北京挪华威认证有限公司
| 4
|
21
| 北京振业兴管理体系认证有限公司
| 4
|
22
| 河北赛普认证有限公司
| 4
|
23
| 上海诺耐德质量认证服务有限公司
| 4
|
24
| 特思达(北京)检验认证有限公司
| 4
|
25
| 中奶协(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 4
|
26
| 电能(北京)产品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