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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市场运行调节司关于国家食糖储备2008/2009榨季国产糖收储交易注意事项的通知


  三、交易计量和计价
  (一)收储交易按手进行,每手为300吨的整倍数。每手白砂糖必须符合收储规定的同一质量要求,即每手白砂糖品质与包装要完全相同(即同一制糖企业、品名、等级、重量和注册商标等)。
  (二)收储交易的计量单位为“吨”,收储交易的计价单位为“元/吨”(含税),供货方每次竞价的最小变动单位为10元/吨。
  (三)供货方报价为送至指定储存仓库库房门口货场的交货价格。实际成交货款根据成交价格、成交数量和公证检验结果据实结算。

  四、保证金和手续费
  (一)参加收储交易的会员,请于2009年1月8日12时前,根据预计交储食糖数量按100元/吨将保证金汇到以下帐户:
  收款人全称:北京华储食糖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收款人帐号:137201516010001019
  收款行电子联行号:306100005006
  收款行全称:广东发展银行北京王府井支行
  查询保证金是否到帐,请与华储市场联系,电话:(010)58931209、58930853。
  (二)交易过程中,如供货方保证金不足,将不能发出“邀约”指令。
  (三)成交后,华储市场分别向成交双方一次性暂扣100元/吨保证金作为履约保证。合同履约完成后,2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无利息)。
  (四)华储市场按10元/吨分别向成交双方收取交易手续费。

  五、交易程序
  (一)国产糖收储交易的程序
  1、交易前,华储市场通过收储交易系统发布在各指定储存仓库接货的最高结算价(最高买价)和数量。
  2、交易时,华储市场按确认的供货方交纳的保证金数量授予相应的卖出数量权限。
  3、供货方在其卖出数量权限内,通过国产糖收储交易系统对各指定储存仓库的买价从高往低予以自主竞价。交易指令输入交易系统并经确认后即为有效指令,自动计时存档。
  4、国产糖收储交易实行“倒计时”制度,并按倒计时结束时最低卖价成交。同一卖价按时间最早成交。
  5、华储市场根据买卖双方成交结果生成《国产食糖购销合同》,华商中心与成交的供货方在5个工作日内正式签署。华储市场见证,并具有法律效力。
  签订购销合同请与华商中心食糖处联系,联系电话:(010)5893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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