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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深入扎实做好当前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的通知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深入扎实做好当前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各全国产业工会,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工会联合会、中央国家机关工会联合会,全总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当前,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国内经济明显受到冲击,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农民工就业压力加剧,相当数量的农民工返乡回流,农民工就业和生活中的各项权益问题开始显现。为切实做好当前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使农民工切实感受到工会组织的温暖,感受到工人阶级主人翁的地位和光荣,保持职工队伍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特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准确掌握农民工权益受影响的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维权工作

  各级工会要围绕国际金融危机影响给农民工权益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组织专门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深入调查研究,详细了解农民工各项权益的实现情况,准确掌握返乡农民工底数,加大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力度。要重点掌握农民工稳定就业、企业裁员补偿、职业技能培训、社会保险接续、工资报酬兑现、返乡安置创业、会员会籍管理等方面的情况,搞好定性定量分析,采取有力措施,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切实加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尤其要对敏感行业和困难企业搞好重点调研和监测,及时掌握农民工的生产生活和思想动态,畅通信息渠道,对影响农民工权益和队伍稳定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解决,协助有关方面把当前经济困难给农民工权益带来的损害减少到最低限度,把矛盾和问题化解在基层。

  二、加强就业创业指导服务,千方百计帮助农民工实现就业

  各级工会要将帮助农民工就业再就业作为重要任务,积极推动全面落实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最大限度拓宽农民工就业渠道。要稳定农民工现有就业岗位,加强对企业裁员行为的监督,企业确需进行经济性裁员的,必须与工会充分协商,并将裁员方案报劳动保障部门备案。要积极引导企业关爱农民工,履行社会责任,带领职工共克时艰。督促国有企业带头不裁员,最大限度减少失业,保持劳动关系稳定。按照就业优先的原则,以就业市场为导向,为农民工提供政策咨询、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就业指导、就业信息等免费服务。推动国家给予农民工就业的税费减免、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各项扶持政策的落实。支持发展劳动密集型企业和服务业,鼓励各类企业招用返乡农民工,帮助其尽快实现再就业。要多方努力在地市级和有条件的县级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代办小额贷款和财政贴息业务,培养一批创业带头人,以创业带动就业。要引导农民工增强信心,积极鼓励农民工自主创业,支持政府将返乡农民工纳入创业政策扶持范围,为有返乡创业意愿的农民工免费开办创业培训,提供项目信息、开业指导、小额贷款、税费减免等服务和支持,鼓励农民工将在外务工所学技术和管理经验运用到创业当中,带动家乡人民共同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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