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领导对稽查工作提出的要求。部领导始终高度重视建设领域稽查工作,稽查办职能调整以后,部领导对稽查办下一步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明确稽查工作的定位和职责。稽查办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稽查,实质上是依法行政和规范各方行为的过程,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维护公共利益的重要保障。工作中不仅要维护法律法规的严肃性,还要增强为地方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服务的意识,促使各项工作回归法治轨道,达到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目的;二是掌握科学的工作方法。在查处案件的过程中要注重集体“研判”,掌握好政策,做到集思广益、听取各方意见、依法妥善解决问题;三是完善和强化稽查工作的震慑机制。要通过通报批评、舆论监督、部门联动、诚信记录和其他有效的措施,对违法违规者形成有力震慑;四是加强学习。既要熟悉建设工作法律法规,还要准确了解地方经济发展的新趋势、新特征,做到政治学习与业务学习并重、理论学习和实践学习并举;五是团结奋进。牢记团结出力量、团结出成果,加强协同,形成良好的合作机制,凝心聚力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六是加强队伍建设。继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定期组织业务交流和培训,发挥老同志的传帮带作用,进一步提高所有工作人员,尤其是年轻同志的业务工作水平。注重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廉政教育,抓好监督检查,建设一支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清正廉洁的稽查队伍。
二、城乡规划督察员的工作情况
今年11月份,住房城乡建设部向国务院报送了《关于城乡规划督察员工作情况的报告》,李克强副总理要求,要加强城乡规划和建设的监管,切实维护规划的权威性、严肃性。部领导要求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领导的要求,继续加强和做好城乡规划督察员的工作。近日,仇保兴副部长写信给34个部派规划督察员城市的书记、市长,阐明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感谢地方政府的理解与配合,这是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在各级领导的亲切关怀下,在各个城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全体督察员的努力下,城乡规划督察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体现在:
一是遏制违法违规苗头。督察员通过多种渠道获取信息,及时发现并制止违法违规行为。督察员累计约谈地方领导百余次,发出督察建议书和意见书几十份,及时警示和提醒发现的问题苗头。督察员们的大部分意见建议得到了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视,许多问题被重新研究,多数违规行为被制止于萌芽状态,有效控制了重大违规案件的发生。
二是增强地方政府对规划严肃性权威性的认识。通过督察员的努力,地方政府主要领导普遍对执行好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性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昆明市市委书记仇和同志表示一定要自觉树立规划的权威,做到“动土必有规划”;原桂林市市长张秀隆同志表示决不搞一任领导一张规划,“一张蓝图管到底,一届接着一届干”。他们高度重视督察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多次主动约见督察员,征求意见、认真制订整改措施。
三是提高地方规划主管部门的执行力。通过实践,地方规划主管部门认识到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能够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如杭州、福州、西安和长沙市在督察员的帮助下,统一了市级规划管理权、收回了规划执法权,理顺了规划管理体制;西宁市加快总体规划编制步伐;兰州市抓紧编制规划管理条例;福州市强化 “四线”和规划强制性条款的严格实施,落实对不可再生资源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