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国农办[2009]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农业综合开发办事机构:
根据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中发[2009]1号)和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我办研究制定了《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2009年工作要点》,业经财政部领导同意。现印发你们,供参考。
附件: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2009年工作要点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一月二十一日
附件: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2009年工作要点
2009年是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货币政策,贯彻落实“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重大战略决策的重要一年。做好2009年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对于加强农业基础建设、保持农民增收良好势头、有效扩大内需、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具有重要作用。2009年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中发[2009]1号,以下简称中央1号文件)和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围绕保证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加大投入,创新机制,加强管理,大规模改造中低产田,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稳步提高粮食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积极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支持现代农业建设,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贡献。
按照上述总体要求,2009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的工作要点是:
一、以粮食主产区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为重点,大力推进粮食核心产区建设
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关于“大规模开展中低产田改造,提高高标准农田比重”、“推进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继续加大农业综合开发中型灌区骨干工程节水改造力度”等要求,切实加强中低产田改造,建设高标准农田,大力推进粮食核心产区建设,稳步提高粮食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