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申报的工法编写内容及文本要求参照《国家级工法编写与申报指南》执行。
四、材料报送
(一)各省(部)级工法审定单位负责提供本地区(部门)申报推荐函,以及2007~2008年度内审定发布的省(部)级工法的批准文件,于2009年4月5日前送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
(二)工法申报单位须按附件2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经省(部)级工法审定单位审核推荐后,于2009年4月30日前通过中国建筑业协会网站(http://www.zgjzy.org)完成网上申报,并将书面资料和DVD光盘送至中国建筑业协会科技推广部。
请认真组织做好2007-2008年度国家级工法申报推荐工作。
联系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 苗喜梅
电 话:010-58933767
联系人:中国建筑业协会科技推广部 刘宇林 孙计萍
电 话:010-62130862 传真:62137191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48号九龙商务中心A座7层 邮编:100081
E-mail:YJGF-0602@vip.163.com
中国建筑业协会网址:http://www.zgjzy.org
附件:1、国家级工法申报表
2、2007~2008年度国家级工法申报材料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二○○九年一月二十二日
附件1:
国 家 级 工 法 申报 表
( 年度)
工法名称
申报单位
推荐单位
申报时间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制
填 写 说 明
1.“申报单位”栏:应为工法的主要完成单位。
2.“主要完成单位”栏:完成单位不得超过2个,完成单位之间不允许有上下级或控股关系。
3.“主要完成单位”栏:填写内容应与“主要完成单位意见”栏中的签章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