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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2007-2008年度国家级工法申报工作的通知

  (四)申报的工法编写内容及文本要求参照《国家级工法编写与申报指南》执行。

  四、材料报送

  (一)各省(部)级工法审定单位负责提供本地区(部门)申报推荐函,以及2007~2008年度内审定发布的省(部)级工法的批准文件,于2009年4月5日前送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

  (二)工法申报单位须按附件2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经省(部)级工法审定单位审核推荐后,于2009年4月30日前通过中国建筑业协会网站(http://www.zgjzy.org)完成网上申报,并将书面资料和DVD光盘送至中国建筑业协会科技推广部。

  请认真组织做好2007-2008年度国家级工法申报推荐工作。

  联系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  苗喜梅

  电 话:010-58933767

  联系人:中国建筑业协会科技推广部 刘宇林 孙计萍

  电 话:010-62130862   传真:62137191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48号九龙商务中心A座7层  邮编:100081

  E-mail:YJGF-0602@vip.163.com

  中国建筑业协会网址:http://www.zgjzy.org

  附件:1、国家级工法申报表

  2、2007~2008年度国家级工法申报材料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二○○九年一月二十二日

  附件1:

国 家 级 工 法 申报 表
(      年度)

  
  工法名称               
  
  申报单位               
  
  推荐单位               

  申报时间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制

填 写 说 明

  1.“申报单位”栏:应为工法的主要完成单位。
  2.“主要完成单位”栏:完成单位不得超过2个,完成单位之间不允许有上下级或控股关系。
  3.“主要完成单位”栏:填写内容应与“主要完成单位意见”栏中的签章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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