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通讯地址”及“联系人”:指申报单位的地址和联系人。
5.“主要完成人”栏:最多填写5人。
6.“重新认定项目”指该工法已批准为国家级工法,有效期超过六年,但其关键技术有所创新,仍具有先进性和较高推广应用价值的工法。
7.“工法应用工程名称及时间”栏:最少填写3项工程,如工程应用少于3项,应填写申报书中“工法成熟、可靠性说明”栏。
8.“主要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必须在省(部)级工法批准文件公布之列。
9.工法关键技术涉及有关专利的,应在“关键技术及保密点”栏注明专利号。
10.“工法形成企业技术标准情况”栏:该工法已形成了企业技术标准时填写此栏。填写的内容包含企业技术标准名称、编号和发布时间等内容。
工法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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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完成
单位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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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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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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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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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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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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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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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完
成
人
|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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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法应用工程
名称和时间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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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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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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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法关键技术名称、组
织审定的单位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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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法关键技术获科技
成果奖励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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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工法名称、完成单位、国家级工法批准文号及工法编号(重新认定项目填写此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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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法形成企业技术标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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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法内容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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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技术及保密点(如有专利权,请注名专利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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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水平和技术难度(与国内外同类技术水平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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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法成熟、可靠性说明(当工法工程应用少于3项时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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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法应用情况及应用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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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包括节能和环保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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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完成单位意见:
第一完成单位 签 章 第二完成单位 签 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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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意见:
(如工法应用工程实例少于3项,对该工法关键技术可靠、成熟性补充意见如下:)
(签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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