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大力推动重点区域造林绿化。近年来,一些省区市及地县的党委、政府把造林绿化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大幅度增加林业投入,为推动生态建设树立了榜样。国家加大对地方积极性高、生态区位重要地区的扶持力度,力争在一些省区市和重点区域取得突破,以榜样的力量推动全国造林绿化工作。
(三)着力推行身边增绿。在抓好深山远山造林绿化的同时,更加关注和重视人居生态建设,不仅让林上山,而且让林进城、上路、入村。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和 “创绿色家园,建富裕新村”活动突出“身边增绿”,在继续抓好铁路、公路等通道绿化的基础上,与教育部门联合抓好全国大中小学的校园绿化,努力建设森林城市、森林乡镇、森林村庄、森林校园,确保城乡居民享受更多更好的生态产品。
(四)大力加强森林经营。坚持把森林经营作为发展现代林业的永恒主题,把科学经营的理念贯穿到林业建设的全过程。学习借鉴国际森林经营管理的先进经验和技术,总结推广基层群众创造出来的“营、造、管”经营抚育的好经验、好做法,制订科学经营方案,规范森林经营行为。加快编制并争取批复《全国森林经营规划》,抓好100个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和中幼林抚育、珍稀树种培育、森林健康试点建设。积极探索不同区域提高林业质量效益的有效途径。
二、深化林业各项改革,进一步理顺林业体制机制
(五)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认真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确保5年完成主体改革任务。已完成主体改革任务的省份,抓好配套改革,抓紧建立审批程序简便、农民满意的采伐管理制度,加强林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推进产权交易平台建设,抓紧建立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制度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资质管理制度,健全森林保险制度和林权抵押贷款制度。已完成改革试点的省份,全面推进主体改革。其他省份在认真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
(六)扩大国有林场改革试点规模。认真总结试点经验,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不断完善改革措施,尽快报批实施《国务院关于加快国有林场改革的实施意见》,力争全面启动国有林场改革。
(七)积极推进重点国有林区改革试点。深入总结东北、内蒙古等重点国有林区改革试点经验,提出深化改革的思路,积极稳妥地推进国有林区管理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
三、全面加强资源保护,巩固扩大生态建设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