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级单位要按照全国统一软件部署的要求,根据本省的数据量、业务访问量、经济能力,确定省内的软件集成部署方案,包括省级节点系统连接拓扑结构、数据库空间规划、系统参数设置和省内软件部署模式等。
各地要遵循金保工程部省联网规定,确保业务专网的稳定运行。尚未完成与全部地市联网的省份,要在统一软件实施前完成,并切实保证部-省-市三级网络贯通。省市两级数据中心要务必保证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基金监督部门、工伤认定部门、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等相关部门的联网,切实保障各项应用的开展。
各地要尽快做好软硬件环境的准备工作,要根据本省软件集成部署方案,选择小型机、PC Server等设备,搭建应用服务器、数据库服务器、异地总线服务器等,配备相应的操作系统、数据库、应用中间件等基础软件。各地要充分利用现有设备资源和基础软件,整合、调剂使用,现有设备能力不足的,要抓紧采购。
省级单位要加强对地市数据转换的指导工作,做好向业务交换库、财务交换库的数据转换,对照部里下发的《
关于调整养老保险联网指标和加强数据上报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08〕118号)、《关于下发社会保险基金财务交换库库(表)结构及指标代码的通知》(劳社厅函〔2008〕82号)等数据采集标准,准确定义数据转换口径,完成数据转换程序开发,检查数据质量。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联网指标及采集标准,将于近期下发。
各地要按照《金保工程交换区部分应用软件集成部署方案》规定的流程和要求开展实施工作,规范系统日常维护工作流程,明确系统日常应用和维护责任。各省、自治区还应根据全国统一要求,组织好辖区内各地市的统一软件实施工作。省内实施所需费用、省级及省内软硬件设备费用、生产到交换数据转换程序等开发费用,应纳入当地金保工程项目预算。
三、工作安排
我部将于2008年10月-11月进行各省级节点的统一实施工作,并同时组织所实施软件的操作维护培训。各省级节点实施具体安排将于10月初确定并下发。2008年12月起,各省级节点的相关联网应用正式启动,开始上报数据。今年的工作重点是进行数据口径、应用系统、工作流程等方面的磨合和熟悉。明年将进入全面应用阶段,并开展工作考核。各省、自治区要在2009年上半年完成全部地市的统一软件实施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