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业船舶检验局关于颁布施行《渔业船舶法定检验规则》(船长大于或等于7m但小于12m沿海渔业船舶
法定检验技术规则)的通知
(2009年2月6日 国渔检(法)[2009]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渔业船舶检验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保证渔业船舶具备安全航行和作业的条件,保障渔业船舶和渔民生命财产的安全,防止渔业船舶污染水域环境,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有关规定,我局拟订的《渔业船舶法定检验规则》(船长大于或等于7m但小于12m沿海渔业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业经农业部批准,现予以颁布,自2009年4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