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 斌 发展计划司副司长
冀名峰 财务司副司长
王衍亮 科技教育司巡视员
周普国 种植业管理司副巡视员
王宗礼 畜牧业司副司长
李长友 兽医局副局长
吴恩熙 农垦局副局长
陈毅德 渔业局副局长
董涵英 驻部纪检组监察局局长
工作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执法年活动的有关工作,统一部署有关重大行动,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由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和政法司共同牵头组织,政法司负责综合执法,办公厅负责宣传,计划司、财务司负责争取项目和经费支持,科教司负责科技指导,种植业司、畜牧业司、兽医局、农垦局、渔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各负其责,监察局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监察。各相关司局相互支持、协调配合。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工作小组办公室
主 任:马爱国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局长
李 生 产业政策与法规司巡视员
副主任:程金根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罗 斌 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副主任
成 员:张纪新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监管处处长
刘德萍 产业政策与法规司执法监督处处长
雷刘功 办公厅宣传信息处处长
李奇剑 人事劳动司机构编制处处长
张 辉 发展计划司投资处处长
沈 磊 财务司专项资金处主任科员
寇建平 科技教育司资源环境处处长
宁鸣辉 种植业管理司农药处调研员
王晓红 畜牧业司饲料处处长
林典生 兽医局药政药械处处长
陈 晨 农垦局科技经贸处副处长
刘新中 渔业局市场加工处处长
马利东 驻部纪检组监察局副处级纪检监察员
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的日常工作。
附件2:
2009年种植业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围绕蔬菜等鲜食种植业产品生产环节,以甲胺磷等禁限用高毒农药为重点,坚持标准化生产,推广高毒农药替代技术,强化执法监管,加大监测力度,逐步完善监管长效机制,全面提升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二、工作目标
经过一年的整治,杜绝在蔬菜生产过程中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和磷胺等五种禁用高毒农药行为,假冒伪劣农药重大案件执法查处率100%,区域性、集中性制售假劣农药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农药市场监管执法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种植业产品农药残留监测合格率平均提高2个百分点。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产品: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氧化乐果、毒死蜱等农药,以及蔬菜、水果、茶叶等鲜食农产品。
(二)重点单位:农药生产经销企业,蔬菜、水果、茶叶生产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三)重点区域:220个蔬菜、水果、茶叶等无公害农产品(种植业)生产基地创建县。
四、整治任务
一是整顿农药市场秩序。要组织开展春、秋两季农药市场监督抽查活动,对制售假劣农药集中的省份、地区开展交叉执法检查,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违规生产、经营甲胺磷等五种禁用高毒农药行为,严厉查处农药中非法添加高毒农药的行为。
二是规范农药使用行为。要组织对蔬菜、水果、茶叶生产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检查,重点检查生产中是否有使用禁限用农药的情况、是否有生产技术规程和田间使用农药记录、是否建立蔬菜产地准出制度。同时,要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使用禁限用农药的行为。
三是推广标准化生产技术。严格执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大力推广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做好高毒农药替代产品及其配套技术的宣传、示范,加强农药科学使用技术指导。
四是开展农药残留监测。各有关省农药检定(管理)站(所)要按照我部的安排,加大对无公害农产品(种植业)生产基地创建县蔬菜、水果和茶叶农药残留的监测力度,确保质量安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业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要挑选业务精、善管理的同志组成强有力的工作班子。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监管工作任务层层分解到市、地、县,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要充实农药执法力量,加强对执法人员法律、政策和专业知识的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依法行政的效能。
(二)制定实施方案。各级农业行政管理部门要根据本方案的总体要求,结合本辖区内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和责任,细化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
(三)健全工作制度。各级农业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与工商、质检、公安、新闻媒体等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建立健全区域间、部门间的联动协作制度,形成监管合力。
(四)加强宣传培训。各级农业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宣传导向作用,利用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网站等媒体以及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普及农药科学知识,提高使用者安全、科学、合理用药水平,宣传违禁高毒农药的危害性和国家有关禁限用规定的具体要求,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五)查办大案要案。要认真梳理确定一批重点案件,组织力量集中查处,抓源头、端窝点、打惯犯。对于农药违法案件,要严格依法处罚;对已构成刑事犯罪的,要坚决移交司法机关,禁止以罚代刑。要集中曝光一批重大假劣农药案件,公布依法惩处的结果,起到警示和震慑作用。
(六)总结工作经验。各地要认真组织开展种植业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做好阶段性工作总结,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调整,对典型经验要做好宣传推广工作。我部将对监管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六、工作安排
详见工作列表。
2009年种植业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列表
阶段
| 时间
| 工作名称
| 工作内容
| 工作要求和目标
|
第一阶段
| 2月10日-15日
| 部署工作
| 发布文件
| 及时到位
|
2月15日-30日
| 自行检查
| 调查、了解并总结
| 准确评价、找出问题
|
第二阶段
| 3月1日-30日
| 宣传发动
| 启动“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
| 各大媒体有声音,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
4月10日前
| 下达任务
| 下达无公害农产品(种植业)蔬菜、水果、茶叶农药残留监测任务
| 确保抽样量和覆盖面
|
4月-5月
| 市场监管
| 开展春季农药市场监督检查
| 确保措施到位
|
5、8、10月
| 残留监测
| 委托12个省农药检定所对220个无公害农产品(种植业)蔬菜、水果、茶叶开展农药残留监测
| 确保公正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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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0月
| 市场监管
| 开展秋季农药市场监督检查
| 确保措施到位
|
5月-10月
| 宣传培训
| 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种植业)蔬菜、水果、茶叶生产技术宣传、培训
| 确保进村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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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阶段
| 12月
| 总结提高
| 总结工作经验、通报表扬先进
| 确保实事求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