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七届“中国十大杰出志愿者”等奖项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中青办发[2007]22号)
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发挥典型的示范和导向作用,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时代新风,激励更多的青年和社会公众参与志愿服务,进一步推进志愿服务的社会化,扩大志愿服务事业的社会影响力,推动志愿服务的组织、队伍、项目、机制建设,为完善社会志愿服务体系、促进社会和谐作出更大贡献,根据《
中国注册志愿者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共青团中央、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决定开展第七届“中国十大杰出志愿者”等奖项评选表彰活动。
一、奖项设立
本届评选表彰活动的奖项有:中国十大杰出志愿者、中国十大杰出志愿服务集体,中国百名优秀志愿者、中国百个优秀志愿服务集体、中国志愿服务项目奖、中国志愿者工作组织奖、中国志愿服务事业贡献奖。
授予“十杰”志愿者“中国志愿服务金奖”奖章,授予“百优”志愿者“中国志愿服务银奖”奖章。
二、参评条件
1.本次评选表彰活动的参评范围为近年来,尤其是2006年以来涌现的志愿服务先进个人、集体和优秀项目。
2.个人参评对象为年满14周岁,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积极拥护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志愿者。
(1)“中国十大杰出志愿者”参评对象为在志愿服务中作出突出贡献,在全国有较大社会影响的志愿者,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超过500小时。
(2)“中国百名优秀志愿者”参评对象为在志愿服务中作出较大贡献,在本地、本系统有较大社会影响的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超过300小时。
3.杰出和优秀集体的参评对象为成立一年以上或为大型活动、抢险救灾等提供阶段性服务、作出突出成绩的县级以下(含县级)志愿者组织以及高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志愿者组织,如:志愿者协会、志愿者服务中心(服务总站)、志愿者服务站(联络站)、志愿者服务队(小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