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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大力开展青少年绿色家园建设工作的通知

  3.统一形象。在园区的显著位置,要设置牌匾等明显标志物。在制作牌匾、旗帜、徽章、办公用品等标志物、纪念品时,要将保护母亲河行动标识置于显著位置。园区名称统一为“×××青少年绿色家园”,落款统一为“共青团×××委员会”,时间为园区正式命名时间,字体大小和颜色要协调、美观、大方。

  4.认真填写全国青少年绿色家园的申报材料。包括:(1)申报表。各地要如实、完整填写申报表,并按要求加盖公章;(2)利用青少年绿色家园开展各种生态教育活动的总结材料,并附有关活动的图片或新闻报道集;(3)能反映园区自然条件、相关设施等基本情况的照片。

  各地请将2007年度申报材料于11月30日前报团中央青农部。

  联 系 人:计亚春、张豪
  电  话:010-85212321
  传  真:010-85212234
  电子邮件:85212015@163.com

  附件:2007年度全国青少年绿色家园申报表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
2007年10月25日

  附件:
  2007年度全国青少年绿色家园申报表

名  称

 

主要负责人

姓   名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可另附页,图片资料另附)

上级主

管部门

意 见

(盖 章)

年 月 日

省(区、

市)团

委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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