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开展专科护理领域护士的专业化培训工作。根据《
专科护理领域护士培训大纲》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开展并完善重点专科护理领域护士骨干的培训工作,逐步规范我国专科护理领域护士的培训工作,促进临床护理的专科化发展。
(四)研究并制订医院护理管理规范、临床分级护理及工作标准和临床护士人力配备指导原则,进一步提高临床护理质量。
(五)加强护士执业注册信息系统应用管理,进一步规范并完善护士执业注册工作。
(六)进一步贯彻落实《
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相关技术性规范,加强重点部门、重点环节的医院感染控制工作,保证患者医疗安全。建立健全医院感染监测系统和医院感染暴发报告系统,研究制定突发重大医院感染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程序,继续完善有关医院感染控制的技术性标准及规范。
五、继续做好防盲治盲、戒毒和医疗康复等工作
(一)贯彻落实《
全国防盲治盲规划(2006-2010年)》,加强统筹管理,落实工作任务并做好评估工作,全面推进防盲治盲工作。通过“中西部地区儿童先天性疾病和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救治项目”的实施,继续开展中西部地区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救治工作。
(二)做好《
禁毒法》贯彻落实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完善相关配套文件。根据国家禁毒委的统一部署,规范戒毒医疗机构服务行为,继续做好开展禁毒人民战争有关工作。
(三)加强康复工作的调研和指导,研究提出推进医疗康复工作的政策措施。加强综合医院康复科建设,提高康复医学发展水平。积极开展唇腭裂救治和防聋治聋等公益项目工作。
附件2
医政司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主要职责:负责拟订医疗机构、血站和医务人员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医疗技术应用管理的法规、规章、政策并实施医疗技术应用准入管理;负责拟订医疗质量和医疗服务管理的规章、标准、规范、政策并指导实施,建立医疗质量管理控制体制和体系;负责拟订血液安全管理的规章、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无偿献血工作;负责拟订护理管理的法规、规章、标准、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拟订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的规划、标准、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拟订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药品和医疗器械临床应用管理的规章、规范、政策并指导实施;参与拟订药物、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管理的法规、规章、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拟订医院感染控制、医疗急救体系建设、临床实验室管理的法规、规章、规范、政策并指导实施;组织拟订医疗康复的规章、规范、政策并指导实施。
编制及处室设置:行政编制18名,设综合处、医疗机构管理处、医疗管理处、血液管理处、护理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