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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妇联、中央综治办、司法部关于联合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的通知(2009)

  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协作下,全国“平安家庭”创建工作成效显著。今年创建活动将以活跃基层、立足创建为主,着力创建一批“平安家庭”示范县(市、区)、示范社区(村)。各地要以“三八”妇女维权周为契机,加强对创建活动的指导,明确创建标准,因地制宜开展工作。在县(市、区)健全创建工作领导协调机制,结合实际创建“五个一”,即一条妇女维权热线、一个妇女维权合议庭、一个妇女维权志愿者服务队、一个信访接待站和一个妇女庇护所(救助站)。在社区(村)创建形式多样的妇女维权服务站(点),建设“流动妇女平安之家”,开展社区心理咨询、矛盾调处、家庭暴力投诉和报警受理、法律援助等,推动《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意见》的贯彻落实,为广大妇女和家庭提供迅速、便捷、多样化的维权服务。在家庭开展以“四防四无”(防拐卖、防盗窃、防抢劫、防隐患,无毒品、无赌博、无暴力、无犯罪)为目标的“平安家庭”创建活动。
  为深化“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提高广大妇女和家庭成员的平安健康意识,全国妇联权益部、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健康863网联合开展了“平安?健康家庭大行动”,为活动参与省份提供了启动资金。活动通过播放宣传平安健康理念的科普影片,举办征文征图大赛等形式,向参与家庭宣传平安、健康知识,并募集社会资金,所募资金将全部用于各地开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和“平安家庭”创建工作。请参与本活动的省份结合本地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广泛组织动员广大妇女及家庭积极参与,确保本次活动取得实效,以活跃和深化“平安家庭”创建工作。
  三、以普法读书活动为基础,大力开展“亿万妇女学法律、家庭平安促和谐”法律知识竞赛
  2008年3月,全国妇联下发了《关于开展“亿万妇女学法律、家庭平安促和谐”普法读书活动的通知》(妇厅字〔2008〕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妇联,全国妇联各团体会员根据通知精神,认真组织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普法读书活动。在2009年“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即将来临之际,全国妇联决定,在前期普法读书活动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亿万妇女学法律、家庭平安促和谐”法律知识竞赛活动,活动对象主要是妇联系统干部职工、妇联团体会员单位干部职工和广大妇女群众。这项活动是妇联系统“五五”普法中后期开展的一次重要活动,各地要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活动有序开展。要在鼓励广大妇女群众广泛参与竞赛的基础上,确保重点对象和重点人群积极参加到竞赛中来。通过参加竞赛活动,使广大妇女增强对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了解,进一步提高法律素质和公民意识,使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进一步增强尊重和保护妇女的意识,主动预防和减少侵害妇女权益的行为,积极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要加大宣传力度,综合运用各种传媒手段,对竞赛活动进行新闻报道和专题宣传,使不同阅读习惯的群众都能获得竞赛活动的信息,扩大竞赛活动的覆盖面,增强影响力(活动实施细则另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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