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袁敬华、孙桂华等6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公共场所禁烟法的议案2件(第345、434号)。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了公共场所禁烟范围。卫生部等部门还发布实施了一系列控烟禁烟规章、政策和措施。各地也先后发布了一系列禁止在公共场所吸烟的有关规定,截止到2006年,全国33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中已有154个城市发布实施了本地区禁止在公共场所吸烟的规定。目前,国务院有关部门正在修订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将研究采纳代表议案中提出的禁止在公共场所吸烟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12.陶仪声等34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医疗质量法的议案1件(第285号)。我国有关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一系列临床技术规范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从不同方面对确保医疗质量作了较为系统的规定。
执业医师法对医师的执业资格、执业行为等提出明确要求;
药品管理法和
传染病防治法对医疗服务行为进行了规范;国务院先后制定了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行政法规,对规范医疗服务秩序,保证医疗质量作了明确规定;卫生部也制定了一系列技术规范,加强了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管理。建议国务院有关部门做好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总结医疗服务和医疗质量管理的有效经验,逐步完善医疗质量规范体系。
13.王明丽等3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患者权益保护法的议案1件(第597号)。维护广大患者的健康权益是卫生工作的一项基本任务。国家对这一问题高度重视,先后颁布实施
执业医师法、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多部法律、法规,对医疗机构和医师的权利、义务及应遵循的执业规范做出了明确规定,对维护患者、医师和医疗机构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国务院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在加强医疗机构管理、严格实施技术规范、促进医疗服务规范化和标准化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关于患者权益保护的问题,对患者权益的法律保护在现有的有关法律、法规中均有体现。目前,对患者权益保护单独立法,存在司法实践少、立法经验不足等问题,立法条件尚不成熟。建议国务院加强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进一步积累保障医患权益方面的经验,条件成熟时再启动相应的立法程序。
14.孙桂华、袁敬华等6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关于严厉打击盗版书刊、音像制品等行为的决定的议案2件(第272、353号)。
刑法对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犯罪行为规定了相应刑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和
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一步明确了适用
刑法的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对于议案中提到的加强公安机关打击盗版的责任,对公安机关实行“问责制”的问题,
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公安机关的职责和工作程序,公安机关在打击盗版犯罪行为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关于对印刷厂、网络出租经营者、音像制品经营者进行登记的问题,我国印刷业管理条例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和
音像制品管理条例作出了规定。教科文卫委员会建议有关部门严格执法。
(三)9件议案涉及的5个立法项目,其内容可在其他法律的制定和修改中一并研究吸纳
1.戴丽莉、姜健、朱震刚、周晓光等124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知识产权法的议案4件(第144、169、282、396号)。目前,我国已经制定了
专利法、
商标法、
著作权法等知识产权法律和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
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等18部专门知识产权行政法规,形成了比较完备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关于我国是否要制定的统一知识产权法典问题,由于涉及知识产权的管理体制,情况比较复杂,各部门的意见也不尽一致。在世界各国知识产权立法实践中,大多数国家都采用了分别立法的形式,只有少数国家制定了统一的知识产权法典,但基本上是各知识产权法律的汇编。因此,目前制定统一知识产权法典的条件还不成熟。建议国务院各有关部门针对知识产权领域出现的突出、具体问题,及时提出修订现行法律的议案。同时,对代表议案中提出的关于补充权利限制及制止权利滥用方面内容的建议,已在
专利法第三次修订过程中研究考虑。
2.李晓方等3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技术秘密保护法的议案1件(第619号)。我国已先后在
反不正当竞争法、
劳动法、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
刑法和
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中对技术秘密保护方面作出了相关规定。近年来,有学者在研究技术秘密单独立法的可行性,也有学者提出制定商业秘密保护法。但是,总体而言单独制定技术秘密保护法的条件尚不成熟。目前,国务院有关部门正在研究修订与技术秘密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建议国务院有关部门在相关工作中,认真研究代表议案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3.周晓光、秦池江等6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保护、继承和弘扬中国优秀传统文化法、中华文化进步与传承法的议案2件(第251、264号)。我国高度重视保护、继承与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文化部向国务院报请审议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草案(送审稿),将保护、传承和弘扬我国优秀文化遗产作为重要内容加以规定。教科文卫委员会一直密切关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的制定工作,组织了多次调研,今后将继续致力于推动该法的早日出台。
4.王凤岐等34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哲学社会科学普及法的议案1件(第627号)。
科学技术普及法涵盖的领域包括了社会科学的普及。目前,科技部正在研究起草
科学技术普及法实施条例(送审稿),教科文卫委员会已将代表意见函告国务院法制办等单位在起草条例送审稿时研究吸收。
5.易昕等3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医院法的议案1件(第700号)。当前医患关系不够和谐,医疗执业环境有待改善,医疗损害赔偿制度有待完善。教科文卫委员会认为,通过立法,明确各级各类医院的法律地位、作用及法律责任,确定医疗权力、医疗行为的法律性质,依法加强医院管理,规范医疗行为,改善医疗执业环境,完善医疗损害赔偿处理制度非常必要。
执业医师法、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对上述内容做出了一些规定。当前如何完善医疗损害纠纷处理法律法规成为医院管理立法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制定医疗事故处理法列入国务院需抓紧研究、待条件成熟时提出的立法项目,建议国务院在制定该法时一并考虑上述内容。
(四)13件议案涉及的7个立法项目,建议进一步加强可行性研究,为今后立法奠定基础
1.张凤仙、盛昌黎、陈海啸等94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卫生法的议案3件(第457、533、535号)。制定卫生法曾列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2003年以来,教科文卫委员会就卫生法立法问题召开了专题研讨会,邀请各有关部委、有关单位领导和专家参加,就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等重点、难点问题进行研讨。绝大多数同志认为,当前我国卫生事业正处在转型期,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正在进一步深入,有关医药卫生的许多体制和政策都面临重大调整,制定统一的卫生法条件和时机尚不成熟,提出了制定初级卫生保健法的建议。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制定初级卫生保健法列入了立法计划。目前,卫生部正在组织初级卫生保健法的起草工作,法律草案已经多次修改仍在完善。教科文卫委员会建议国务院及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程,继续做好初级卫生保健立法的研究论证工作,进一步完善初级卫生保健法草案,争取尽早将法律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