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张培阳、迟夙生、袁敬华、章联生、金德水、魏超、林文、陈先岩、刘丽涛、李瑾、吴艳等331位代表提出的关于修改
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议案11件(第116、266、359、772、773、774、775、776、777、778、779号)。议案提出,
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条款特别是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及损害赔偿的规定存在缺陷,应当及时修订和完善。
公安部认为,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中的问题,有的是法律规定本身的不完善,有的是对法律的理解不一致,有的是配套规定不协调,公安机关将加大相关工作力度和与有关部门协调力度,研究解决法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对代表议案中提出的明确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处理及损害赔偿遵循以责论处的原则表示赞成。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以来,全国人大代表和社会各方面给予了极大关注,各地也积累了不少有利于法律实施的经验,我委进行过多次调查研究,两次召开议案领衔代表座谈会,并与有关部门就进一步修改完善有关条款达成共识。国务院提出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已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二、19件代表议案提出的5项立法,已经列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或2007年立法计划
3.姜德明、姜健、刘庆宁、王瑛等126名代表提出的关于修改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议案4件(第17、164、513、735号)。议案提出,自社区建设推进以来,城市居民委员会的功能发生了很大变化,居民自治工作出现了不少新情况和新问题,
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内容已不能完全适应城市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发展的需要,建议修改。
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已列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国务院2007年立法工作计划。民政部已完成该法修订草案的起草工作并报送国务院。目前,国务院法制办正在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意见的基础上,对该法修订草案进行研究论证。代表议案中提出的关于居民委员会的性质、功能和目标定位以及居民委员会组织建设、管理方式改革等问题,国务院有关部门已组织专门力量逐一进行研究。
我委已连续三年进行了执法、立法调研,加强了对立法中一些重大问题的研究,与有关部门进行了多次沟通,建议国务院适时将修订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4.张喆人、陈福胜、宋文新、章联生、童海保等159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社会救助法、农村社会救助法的议案5件(第58、324、465、488、105号)。议案提出,我国传统的社会救助制度已经越来越不适应当今社会发展的需要,而且城乡社会救助的不平等也直接影响着我国和谐社会的构建,建议制定一部涵盖城乡的社会救助法,建立城乡统一规划的救助体系。有的议案提出,应当制定农村社会救助法,实现城乡社会救助制度的对接,构建新型农村社会救助体系。
社会救助法已列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国务院2007年立法工作计划。民政部等有关部门已完成社会救助法草案的初稿,计划年内报送国务院。代表议案中提出包括农村社会救助在内的建议在草案中已有体现。
我委从2005年开始介入此项立法工作,并连续三年进行了相关立法调研和考察,建议国务院适时将社会救助法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5.叶继革、袁敬华等6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修改
人民法院组织法的议案2件(第312、358号)。议案提出,现行的法院管理体制、审级制度、审判委员会和基层人民法院机构设置等规定存在一些问题,人民法院的领导体制、经费预算、拨款制度、人员任免等相关规定应进一步改革和完善。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代表在议案中提出的改革现行法院经费保障体制、改革审判委员会人员组成、改革基层人民法院机构设置等意见,符合我国审判工作的规律。这些内容已写入最高人民法院起草的
人民法院组织法修改建议稿,并正与全国人大有关部门研究协调,将适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修改建议稿。
人民法院组织法修订已列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我委就法律修改所涉及的重要问题多次与最高人民法院交换意见。代表议案中提出的一些问题正在解决,有些涉及政治体制、司法体制等方面的问题,需要最高人民法院会同有关方面进一步研究。建议待修订草案成熟后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6.姜德明、叶继革、姜健等94名代表提出的关于修改
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议案3件(第14、311、362号)。议案提出的修改
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内容涉及政治制度、诉讼制度、人事制度、预算制度等方面。
最高人民检察院表示,检察院组织法需要就以下问题作出修改补充:一是规定检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应当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二是规定检察机关对于民事判决、裁定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职责,三是规定检察机关对死刑复核活动的法律监督职责。
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修订已列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我委就法律修订所涉及的重要问题多次与最高人民检察院交换意见。议案中提出的对检察权的监督制约、取消企业检察院、落实检察官的工资和其他待遇、实行人员分类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在现行法律实施过程中已经解决或正在解决;公益诉讼、监督权的程序化、人民监督员制度等方面的问题涉及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有关部门还在做进一步研究,我委将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做好检察院组织法的修订工作。建议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加强对
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修订的研究,认真吸收代表议案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待修订草案成熟后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7.姜德明、姜健、王午鼎、陈先岩、叶倩等158位代表提出的关于修改
消防法的议案5件(第12、165、338、414、731号)。议案提出,现行
消防法在消防安全责任、安全监督管理模式、违反消防安全的处罚等方面,已不适应消防工作的需要,亟需修改完善。
国务院法制办正在研究、修改公安部起草的
消防法修订草案稿。代表议案中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明确消防责任、完善消防监督管理模式、强化公安消防机构监督管理职责、充分发挥消防中介技术服务组织的作用、通过保险等市场手段分散火灾风险、明确火灾原因认定以及进一步完善法律责任等建议,在修订草案中均有所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