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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部、财政部、教育部等关于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的指导意见

  (三)要设立决策、咨询和执行等组织机构,建立有效的决策与执行机制,明确联盟对外承担责任的主体。联盟执行机构应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有关日常事务。

  (四)要健全经费管理制度。对联盟经费要制定相应的内部管理办法,并建立经费使用的内部监督机制。联盟可委托常设机构的依托单位管理联盟经费,政府资助经费的使用要按照相关规定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五)要建立利益保障机制。联盟研发项目产生的成果和知识产权应事先通过协议明确权利归属、许可使用和转化收益分配的办法,要强化违约责任追究,保护联盟成员的合法权益。

  (六)要建立开放发展机制。要根据发展需要及时吸收新成员,并积极开展与外部组织的交流与合作。联盟要建立成果扩散机制,对承担政府资助项目形成的成果有向联盟外扩散的义务。

  九、鼓励和支持试点联盟在组织模式、运行机制、发挥行业作用、承担重大产业技术创新任务、落实国家自主创新政策等方面先试先行。充分调动和发挥联盟各方的优势和积极性,形成攻克产业技术难题的合力,使试点联盟为更多联盟的建立和发展创造经验。

  十、积极探索支持联盟构建和发展的有效措施。创新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方式,把体制机制和资源配置结合起来,引导形成产学研紧密结合的长效机制。国家科技计划按照有关规定支持符合条件的联盟开展重大产业技术创新活动。深化科技金融合作,创新金融产品,探索运用科技贷款、科技担保等金融工具,支持联盟开展技术攻关和成果产业化。

  十一、鼓励各有关行业协会围绕本行业的重大技术创新问题,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沟通联络、咨询服务等作用,推动本行业重点领域联盟的构建。

  十二、各地方要把推动区域性联盟建设作为加强产学研结合,加快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的紧迫任务。紧紧围绕本地经济发展规划确定的支柱产业,推动构建区域性联盟,促进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科学技术部
财政部
教育部
国务院国资委
中华全国总工会
国家开发银行
二OO八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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