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落实《
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加快推进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扩大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绩效考核管理试点,继续推行社区基本药品集中招标、统一配送、零差率销售。研究和推广社区卫生服务适宜技术。继续完善社区首诊和双向转诊制度。
巩固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健全管理制度、保证基金安全、规范医疗行为、提高群众受益水平为重点,强化新农合的监督管理。认真落实财政补助标准,做好农民个人缴费工作,探索建立合理增长的筹资机制,逐步提高新农合保障水平。健全新农合管理经办体系,启动新农合监测网工作,提高各级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的管理服务能力。加强新农合基金和定点医疗机构监管,合理控制医疗服务收费,规范新农合统筹补偿方案,提高新农合基金使用率和参合农民受益水平。逐步推行参合农民在县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即时补偿报销措施,方便参合农民。开展大病统筹与门诊统筹相结合试点和地市级统筹的试点工作。
三、认真做好卫生应急工作,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切实加强卫生应急工作。制订实施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和发展规划。开展《
突发事件应对法》和《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实施情况检查,依法规范卫生应急工作。加强卫生应急管理机构建设,不断健全中央、省、市(地)、县四级卫生应急工作管理体系。开展卫生应急物资储备现状调查,完善卫生应急物资储备机制。完善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制度。实施培训规划,规范卫生应急演练。实施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战略,制订禽流感及流感大流行防控应急预案。坚持平急并重,不断提高卫生应急工作总体水平。
确定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通过基层卫生机构向城乡居民提供疾病预防、免疫接种、妇幼保健、健康教育、职业卫生、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制订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技术规范和考核评价办法,逐步缩小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差距。继续落实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的各项措施,强化边远、贫困和流动人口等特殊人群的免疫规划工作。继续实施全国保持无脊髓灰质炎状态行动计划和消除麻疹行动计划。在做好儿童乙肝疫苗常规免疫接种的基础上,对部分省份15岁以下少年儿童开展乙肝疫苗群体性预防接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