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加强对地方和区域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和实施的指导。出台推进长三角地区利用知识产权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文件,推动长三角区域知识产权合作机制建设。开展区域政策与知识产权政策衔接研究,以农业、装备制造业为突破口,引导相关省区市开展区域特色产业知识产权工作研究。开展地方战略实施试点工作和战略实施效果试评估工作。(协调司负责)
四是做好全国保护知识产权的统筹协调工作。研究制定知识产权保护年度工作方案,加大司法保护、行政保护和海关保护、刑事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的协调力度。举办中国知识产权高层论坛,发布中国知识产权状况白皮书。(协调司负责)
五是扎实推进我局战略实施工作。结合我局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局内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任务分工和实施方案,全面推进专利战略和中介服务战略的实施工作。(协调司牵头)
二、进一步完善专利法律法规体系建设
积极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做好
专利法实施条例的修改工作,力争尽早通过国务院的审议,并确保
专利法在今年10月1日顺利实施。做好审查指南、
专利行政执法办法、
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办法等部门规章的修改工作,制定侵权判定标准,保证
专利法修改的重要条款在操作层面的进一步落实。认真做好
专利代理条例和专利代理管理的相关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修改工作。(条法司、审业部负责)
三、提高政策研究、统计分析、服务指导和行政执法能力,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宏观管理
一是提高政策研究水平。围绕中心工作和重大问题特别是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中的问题、金融危机形势下知识产权保护的新特点以及
专利法实施25周年和我局建局30周年等主题,深入展开调查研究,提出切实有效的政策建议。启动知识产权工作“十二五”规划编制的研究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工作制度,提高信息报送的数量和质量。(办公室、规划司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