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处理原因:A、样品寄送途中由无利害关系第三方损坏,不能正常检验;B、样品寄送途中丢失,已有无利害关系第三方声明责任;C、样品发生特殊情况,检验无法继续进行;D、因检验原因,致使检验结果失效;E、其他原因
。
附表:
样品特殊处理名单
序号
| 产品名称
| 受检基地(户)名称
| 商标
| 规格型号
| 批次
| 抽样日期
| 特殊处理原因
(选择A、B、C、D、E)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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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样单位/检测机构公章)
年 月 日
填写说明:
(一)本文书是在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的抽样、检验环节中,样品发生意外情况,无法继续进行检验工作时,抽样单位/检测机构及时向农业部报告对样品进行特殊处理时使用。
(二)注①处填写此次监督抽查任务产品名称和任务批号。
(三)样品“特殊处理原因”一栏直接填写A、B、C、D、E即可,可以在备注栏中填写详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