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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水产品药残监督抽查的补充通知

  (四)在样品发生特殊情况后,抽样单位/检测机构应立即向农业部报告。

  附件6:
农业部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阳性结果通知单

(编号)

受检基地(户)名称:
  受农业部委托,我单位于       日对你单位生产的   (产品名称)   产品进行了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检验结果为£合格;£阳性),不合格产品检验报告附后。
  收到此通知单后,请填写回执并寄回检测机构。如对检测结果有异议,请于收到通知单之日起5日内向农业部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并提交相关说明材料,同时抄送检测机构;逾期未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的,视为承认检测结果。

  检测机构联系地址、邮编: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传真:

(检测机构公章)
年  月  日

  检验结果确认回执  (编号)

  £ 我单位对检验结果无异议;
  £ 我单位将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异议。

  (受检单位公章及日期)

  填写说明:

  (一)本文书是完成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的检验工作后,通知受检单位检验阳性结果时所使用的文书。
  (二)此单一式三联。第一联由检测机构寄送受检基地(户);第二联由检测机构留存;第三联待受检基地(户)确认后寄送当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三)此单可以特快专递等快捷、便于核实查询的形式寄送待确认的受检基地(户)。
  (四)规定时限自受检基地(户)收到此单之日(以书面证明为据,如邮局、快递公司等出具的收件人签收查询单、签收证明等)起计算。
  (五)本通知单由检测机构发送。

  附件7:
农业部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复检结果通知书
(编号)

  (复检申请单位全称) 
  根据你单位对(异议产品名称)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检验结果提出的复检意见,经复检,结果如下:
  £ 维持原结论
  £ 变更检验结论为         
  理由: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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