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纸质材料报送:经北京市新闻出版局网上审核通过后,请各期刊出版单位携带以下文件办理年度核验手续:
1.《期刊出版许可证》(副本)原件;
2.用A4纸打印的经出版单位、主办单位(所有主办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的《期刊出版年度核验表》一式4份;
3.期刊出版单位2008年度连续出版的样刊1套;
4.期刊出版单位社长、总编(主编)《新闻出版行业领导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2份;
5.2008年期刊出版单位年度自检总结2份。主要包括年度期刊出版、发行情况;2008年度重点核验问题的自查情况;是否坚持办刊宗旨和正确的舆论导向、获奖和违规情况、记者站的管理及下属单位经营情况等内容。
6.已注册法人的出版单位,报送法人证书复印件1份。
四、期刊年度核验要求
期刊年度核验工作是规范和加强期刊管理、促进期刊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手段。通过年检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期刊出版单位的违规违纪行为,规范期刊出版秩序,规划期刊业结构布局,推进期刊的整体发展。请期刊主办单位和期刊出版单位给予高度重视。主办单位要督促期刊出版单位按时参加年度核验,并认真审核期刊出版单位年度核验数据和资料,确保期刊年度核验及时准确。
对出版单位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请主办单位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凡在年度核验中发现问题的,一律缓验,并请主办单位协助查处;对无故不参加年度核验或存在其他重大违规问题的期刊出版单位,将依照《
出版管理条例》、《
期刊出版管理规定》等规定予以处理。根据《通知》精神,逾期经催告1个月内仍不参加年度核验的期刊出版单位,由新闻出版总署撤销《期刊出版许可证》,北京市新闻出版局注销登记。
五、时间安排及报送地点
请各期刊出版单位按要求将年度核验相关材料报主办单位审核,并由主办单位集中于2009年3月23日至27日报送至北京市西城区白云路1号10层1005室中国科技新闻学会(邮编:100045)。
六、其他事项
(一)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年度核验咨询电话:64081109、64081110,传真:64081718,联系人:邢芳英、卢志鹏、王东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