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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文件的通知(2008)

  一年来,全系统广大干部在办好大事、应对难事、履行职责中经受了考验,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受到了表彰和奖励。北京市工商局局长张志宽、四川省工商局局长李柏云、西藏自治区工商局局长段襄征在保障奥运食品安全、抗击四川汶川地震、平息拉萨“3.14”严重打砸抢烧事件中作出的突出贡献,分别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总局的表彰。对抗震救灾和近几年来全系统涌现出来的先进模范集体和个人,总局和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联合或由总局进行了表彰。
  我们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一定要看到在新形势、新要求面前存在的不足: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有的还局限在片面强调发展或服务降低门槛、简化程序等初级形式上;在依法监管市场方面,存在突击性、专项性整治多,长效监管机制亟待加强;在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12315功能单一,尚未成为畅通消费民意的平台;在法制建设方面,法律法规清理不及时,法律法规的修订及配套规定、规章制订不够;在队伍建设方面,队伍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还不完全适应新形势的要求,缺乏复合型、专家型人才,停征“两费”后基层工商队伍建设任务艰巨。说到底,是我们系统学习领会科学发展观不够,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的力度要进一步加大,促进科学发展的意识需要进一步增强,法制基础建设需加大步伐,工商行政管理干部队伍建设任何时候都要放在关键地位。
  二、适应新形势,迎接新挑战,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在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2009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也是推进“十一五”规划顺利实施的关键一年。做好明年的经济工作,对于战胜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保持来之不易的大好形势,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加强工商行政管理干部队伍建设,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意义十分重大。刚刚结束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明年的经济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根据中央部署,结合部门实际,2009年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现,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紧紧围绕落实中央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政策措施,按照做到“四个统一”、加强“四化建设”、推进“四个转变”、实现“四高目标”的要求,着力更新思想现念,创新体制机制,提高监管水平,千方百计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尽职尽责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尽心尽力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扎扎实实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作出新的贡献。
  (一)坚决落实中央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政策措施,积极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是明年经济工作的首要任务。越是在经济发展面临较大困难的时候,越是要坚定不移地贯彻发展是硬道理的战略思想。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感,采取一切有效措施,提高监管服务水平,把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明年工作的首要任务和履行职能的根本目的。
  1.积极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健康发展。市场主体是市场经济的细胞。各类市场主体发展数量的多少、经营规模的大小、科技含量的高低、产业结构的优劣,是衡量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要重点在增加总量、扩大规模、鼓励先进、淘汰落后四个方面狠下功夫。一是在增加总量方面,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加快发展。改进管理、高效服务,大力支持公有制企业改革发展。简化程序、放宽准入,积极鼓励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加快发展。优化环境、创新机制,继续引导外商投资企业健康发展。对中央和地方为扩大内需、促进增长确定的重大投资和利用外资项目,涉及工商登记的,加强咨询指导,开辟“绿色通道”,便捷高效提供登记服务。开展股权出质登记,加强股权出资登记管理,认真做好动产抵押登记工作,切实帮助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鼓励中小企业采用公司组织形式或实施公司制改造,防范投资风险。积极支持经营困难的企业调整经营方向,应对金融危机。鼓励民间投资兴办企业。以停止征收“两费”为契机,积极鼓励、扶持创办个体工商户。对守法经营,确因资金紧张无法按时出资的企业,依法允许延长出资期限。对生产经营暂时出现困难的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在年检验照等方面予以支持,减免年检费用。积极开展企业名称远程核准,加快网上登记和网上年检工作进程,运用高科技手段提高登记工作效能。二是在扩大规模方面,着眼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支持企业做大做强。支持公有制企业改制重组。鼓励行业龙头企业、优势企业兼并重组落后企业、困难企业。鼓励优势企业强强联合,提高规模效益。鼓励关联产业、上下游企业联合重组,实现现代化经营,提高抗风险能力。三是在鼓励先进方面,认真落实国家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提高利用外资质量的决策部署,支持企业提高发展质量。大力支持发展现代服务业、振兴装备制造业、提升高新技术产业。四是在淘汰落后方面,按照国家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的要求,支持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做好产能过剩、技术落后、破坏资源、污染环境等企业的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或吊销营业执照工作。五是积极实施商标战略,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有力支撑。出台《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推进商标战略实施的意见》,大力引导企业使用自主商标,进一步完善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制度,大力加强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注册保护工作。继续创新机制,改进管理,提高商标审查效率,缩短审查周期。切实加大商标行政保护力度,依法维护商标注册人和消费者的合法利益。积极指导和鼓励我国企业申请商标国际注册和在海外维护商标权益。六是充分利用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为政府决策和经济发展服务。积极开展市场主体登记信息综合分析利用工作,形成分析报告,深入反映相关区域内的企业数量、经济规模、经济结构、产业优势等综合情况,为政府决策、投资者和社会公众服务。
  2.积极服务农村改革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完善红盾护农、经纪活农、合同帮农、商标富农等工作机制,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一是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积极推进农资市场信用分类监管,继续实行农资产品购销台账、质量追溯、质量承诺、商品退市和重要农资商品备案等制度,建立健全农资市场长效监管机制。二是积极培育发展农村经纪人,依法规范经纪行为,加强对农村经纪人的培训工作,提高农村经纪人的经纪能力,促进农产品市场流通。大力支持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跨地域、跨所有制、跨行业开展经营服务。三是继续制定推广涉农合同示范文本,依法加强合同监管,严厉查处涉农合同欺诈行为,依法保护农民权益。积极制定推广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四是积极引导农业生产、经营者运用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增产增收。五是积极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发展,鼓励实现公司+农户,办基地,发展壮大农副产品加工业。
  3.积极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深入推进区域执法协作,强化服务措施,实现信息共享,着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充分发挥密切联系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的优势,进一步创新支持举办经贸洽谈活动的方法,做好牵线搭桥和咨询服务工作,促进项目对接与合作。引导东部地区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向中西部地区投资发展,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创新支持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的机制和方式,积极支持国家各类新区、高新技术开发区、试验区等经济区建设,继续深入开展对口支援西藏、青海藏区、三峡库区工作,认真做好支持四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和落实国务院确定的支持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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