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大培训力度。重点开展对新职能涉及的法律法规、监管业务知识培训。有计划地安排各级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业务培训和实践锻炼。加强基层局长培训示范班的培训力度和广度。创新培训模式,开展公务员网络培训试点工作,鼓励个性化的在职学习。(人事司牵头,各司局配合)
(五)进一步推进国际合作。进一步加强与世界各国监管机构在药品标准、传统药、临床试验、药品质量安全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充分利用世界卫生组织和全球基金的支持开展技术合作。积极拓展亚太经合组织生命科学论坛和亚洲医疗器械法规协调会等多边机制的交流。继续配合推进国际GMP检查员培训。做好引进国外智力和出国(境)培训项目。通过“华人健康平台”发展海峡两岸在药品安全领域的交流与合作。贯彻落实“两办”规定,严格执行出国(境)计划审批制度,建立量化管理机制。(国际合作司牵头,各司局配合)
(六)加强新闻宣传工作。总结近年来食品药品监管新闻宣传工作情况,进一步完善全系统新闻宣传管理机制。围绕食品药品监管中心工作,继续做好食品药品热点问题的深入宣传报道。加大保健食品、化妆品和消费环节食品监管的宣传。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食品药品安全科普知识宣传。加强舆情分析,开展各地新闻发言人和舆情收集人员培训。(政策法规司牵头,各司局、中国医药报社配合)
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队伍建设
(一)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认真学习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采取专题教育、专项清理、集中整改等方式,深入开展党纪国法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和职业道德、职业纪律教育,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认真解决领导干部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驻局纪检组监察局牵头,人事司、机关党委配合)
(二)着力推进食品药品监管惩防体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意见》和《实施意见分工方案》,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大力完善监控机制,有效规范权力运行。(驻局纪检组监察局牵头,人事司、机关党委配合)
(三)加强对反腐倡廉建设的领导。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和“一岗双责”的意识,狠抓全年工作任务的落实。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保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人员“八条禁令”和廉政工作“五项制度”等制度规定落到实处。继续开展治理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领域商业贿赂工作。坚决查处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给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造成重大隐患的案件,维护群众利益。(驻局纪检组监察局牵头,人事司、机关党委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