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出版总署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报刊出版管理工作的通知
(新出报刊〔2009〕12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局,解放军总政宣传部新闻出版局,中央国家机关报刊管理部门,中央各新闻单位:
近年来,我国报刊出版单位坚持正确导向、弘扬主旋律,传播先进文化,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各级各地报刊出版行政部门积极转变职能,创新管理方式,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为营造良好的思想文化舆论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做出了积极贡献。但也要看到,当前报刊业发展中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少数报刊主管单位不能很好履行管理职责,少数报刊出版单位内部管理松懈、出版内容时有差错,少数从业人员缺乏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为推动报刊业更加繁荣健康有序发展,有必要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方式,创新管理手段,提高管理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报刊出版管理工作的重点
1.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增强服务大局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做好报刊管理工作,事关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稳定的大局。各报刊出版单位和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服务大局的责任意识,切实履行职责,做到敢于管理,创新管理,有效管理。要认真贯彻中央精神,熟悉报刊管理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严格执法,不徇私情,通过有效的行政管理手段规范报刊出版秩序,保证报刊业健康有序发展。
2.进一步解决报刊管理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严肃查处报刊出版违规行为。各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要重点审核报刊主管主办单位是否履行管理职责;报刊主要负责人是否符合任职条件、岗位资质;报刊记者和记者站是否存在违规问题;报刊刊发重大选题内容是否履行备案手续,以及内容质量是否符合规定;报刊是否存在转让出版权、一号多刊多报等违规问题;报刊刊载广告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现象;报刊经营是否存在违规问题等。
3.构建有序开放、有效管理的报刊监管机制。各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要适应改革发展新形势,坚持一手抓发展、改革,一手抓服务、管理,按照符合宣传规律、传播规律的方式,形成一整套科学有效的管理方式、管理手段和管理制度,逐步建立一支敢于负责、严格执法的监管队伍,构建有序开放、有效管理的报刊监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