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建立再保险信息定期报告制度的通知

  说明:
  1、此表中,所涉及“资本金”、“资本公积”应按照合约起期时点当天的汇率折算出以“亿元人民币”计量的数字填列在此项;
  2、“再保接受人评级”应写明评级机构以及其出具的评级;
  3、预约分保应填列在此表中;
  4、“序号”请按不同合约以“1、2、3……”纵向填列;
  5、“其余再保接受人情况”项下有关内容,请一格填一项内容,有多家接受人的,请纵向分别填列。

  附件:2
  产险公司再保险临分(facultative)信息

序号保险标的险种再保接受人情况
再保接受人名称资本金资本公积接受人偿付能力是否符合公司注册地监管当局规定接受人是否在合同起期前2个会计年度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