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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开展2009年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企业类)培训的通知


  3、选拔面试。笔试结束后,财政部组织有关专家对试卷及申报材料进行审阅,确定参加选拔面试的申请者名单。面试名单将在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网站上公布,并以书面通知的形式通知考生本人。选拔面试由财政部统一组织命题,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自我认知、策划和决策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及人际交往能力、语言表达及逻辑思维能力、气质风度、举止仪表等,面试时间为20分钟。选拔面试初步定在2009年9月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确定培训对象。财政部根据选拔考试的结果,确定培训人选。2009年高级会计人才培训班招生人数为40人。

  三、培训时间与地点

  2009年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企业类)培训班将于2010年9月开班,培训周期为6年,分为集中培训和跟踪管理2个部分。首次集中培训为1个月,安排在2010年9月,地点在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跟踪培训实行在职学习、实践考核与跟踪培训相结合,财政部和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对学员的在职学习、实践、研究等情况实行跟踪管理。具体开学时间和有关要求,由上海国家会计学院通知学员。

  四、培训费用

  学员在培训期间的食宿费自理,可由学员所在单位按标准给予补贴。培训期间发生的其他培训费用由国家会计学院专项经费解决。

  联系电话:

  财政部会计司    01068552544,13911112091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02169768248,13621945965

  附件:1.财政部2009年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企业类)培训实施方案

  2.2009年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企业类)培训选拔考试日程安排

  二○○九年三月五日

  附件1
财政部2009年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
(企业类)培训实施方案

  一、培训目标
  实施人才强国战略,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和会计行业发展要求,培养和造就一批精通业务、善于管理、熟悉国际惯例、具有国际视野和战略思维的高素质、复合型会计人才,发挥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在强化会计职能、宣传会计政策、组织继续教育、研究实务问题等方面的组织推动和辐射作用,促进我国会计队伍整体素质的全面提高。
  二、组织领导
  财政部会计司具体负责培训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制定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能力框架,组织协调开发培训教材,建立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信息库,对学员实行跟踪管理,指导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的培训工作。
  中央有关主管单位和各省级财政部门在组织开展本部门、本地区、本行业会计人才培训的同时,负责组织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的报名、材料审查、组织考试和后期管理等工作。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负责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的实施,具体负责培训课程开发、教学组织、结业考核、学员档案库建设、教务管理等。
  三、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为具有高级会计师资格或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成绩合格,在中央管理企业、中央管理金融企业和省属大型企业担任分管财务的企业负责人、财务部门主要领导及其后备人员,或在上市公司担任总会计师的高层次会计人员。
  四、培训对象的选拔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诚实守信。
  2、在中央管理企业、中央管理金融企业和省属大型企业担任分管财务的企业负责人、财务部门主要领导及其后备人员,或在上市公司中担任总会计师,并具有开拓创新意识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分析研究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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