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
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安监总管四〔2009〕5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以下简称冶金机械等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冶金机械等行业转变发展方式,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产业集中度不断提高,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初步建立起具有行业特点的安全管理运行机制,生产安全事故逐年下降,形势有所好转。

  但也应清醒地看到,我国正处在工业化发展的中期,工业经济传统粗放型增长模式尚未根本转变,发展不平衡,结构性矛盾还很突出。冶金机械等行业依然存在产业布局整体分散和“小、散、乱”现象,安全投入不足,安全生产基础薄弱,伤亡事故多发,事故总量仍然偏大,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据统计,2004年至2007年全国冶金机械等行业平均每年发生伤亡事故2978起、死亡2424人,约占工矿商贸事故总数的20%左右,特别是近年来发生了辽宁铁岭市清河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2007年“4.18”钢水包倾覆、死亡32人的特别重大事故和河北遵化市陆港钢铁有限公司2008年“12.24”煤气泄漏、死亡17人的重大事故,教训极其深刻。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现就加强冶金机械等行业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冶金机械等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

  据统计,冶金机械等行业共有生产经营单位约200万个,共有从业人员约9200万人,约占全国二、三产业从业人员总数的30%,具有点多、面广、线长的特点,其安全生产工作的水平,体现了我国安全生产的整体水平,直接影响整个工业行业安全生产形势。因此,各地要提高对抓好冶金机械等行业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充分认识建立良好的冶金机械等行业安全生产环境和秩序,对保障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要求,扎实开展工作。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