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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合作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

  支持的重点是地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支持的重点领域主要包括:粮、棉、油等重要农产品的生产、加工、转化(含饲料加工)的龙头企业;蔬菜、水果、茶叶、花卉等园艺产品的生产、加工、转化的龙头企业;丝、麻、糖、中药材等产品生产、加工、转化的龙头企业;畜禽、水产品生产、加工、转化的龙头企业;育种、育苗等农业科技型龙头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等流通型龙头企业。

  三、农业产业化部门要做好项目推荐和政策支持

  各级农业产业化部门要主动了解龙头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掌握企业基地建设、固定资产投资、原料采购等方面的资金需求,建立项目储备库,择优推荐给同级农发行,重大项目可通过上一级农业产业化部门推荐给农发行。

  农业产业化部门推荐的重点项目:国家和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实施的项目;各级农业产业化和专业合作社专项资金、农业补贴及其他支农资金支持的项目;流通型企业的交易场所改造升级、检验检疫设备和冷链物流设施建设项目;设施农业、一村一品特色产业项目;推动产业升级、科技创新的项目;信息化建设推动产业化发展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和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的项目;保障主要农产品供给、稳定市场具有重要作用的项目;带动农户增收能力强并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的项目。

  各级农业产业化部门要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为龙头企业争取财政、税收、贸易等方面的政策,可采取贴息、补助、担保、税费减免等形式对贷款项目进行支持。

  四、农发行要做好项目选择和信贷服务

  农发行对农业产业化部门推荐的龙头企业项目,要及时纳入贷款营销范围,按照控制风险、择优扶持、独立办贷的原则进行初步调查、分类排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受理、优先调查评估、优先安排资金规模,按照农发行贷款管理的有关规定给予信贷支持。重点支持符合农发行贷款条件的国家和省级重点龙头企业,生产附加值高、技术和市场比较成熟、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迫切需要的项目,财政贴息、财政补助和专项资金支持的龙头企业。农业部推荐的贷款额度较大或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贷款项目,由农发行总行直接组织贷款营销工作。

  各级农发行要切实加强和改进信贷服务,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积极满足龙头企业合理的资金需求,稳步增加对龙头企业的贷款投放规模。对龙头企业从市场直接收购和从农发行开户企业调入粮棉油的资金需求,可纳入准政策性贷款范围重点支持;对龙头企业的流动资金需求,可发放短期流动资金贷款,符合条件的可发放循环贷款和中期流动资金贷款;对龙头企业仓储设施、生产加工基地建设以及技术改造等固定资产贷款需求,可发放中长期贷款解决。对基本面比较好、信用记录较好、有竞争力、有市场、有订单但暂时出现经营或财务困难的企业,在风险可控前提下给予信贷支持,对暂时集中还贷困难的龙头企业,可适当展期,在展期内逐步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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