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教育部对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部长担任组长、有关部领导任副组长、主要司局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部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定期开会研究决定政务公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政务公开办公室,定期研究讨论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问题。各司局(单位)办公室主任或综合处处长担任部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络员,并指定专人承担信息公开的信息员工作。教育部各司局均已建立起“分管负责人主抓、办公室(综合处)牵头、职能处室分工实施”的信息公开工作体制,进一步落实了工作责任。
3.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形成长效机制。2008年2月印发了《教育部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明确了教育部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规定了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之后又陆续制定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流程、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范、政府信息内容概述编写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流程和教育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文件,建立了一整套信息公开的制度。根据信息公开的要求,对部机关发文稿纸进行修改,要求在起草公文时即明确信息的公开属性并按公文的审批程序进行运转报批,建立了信息公开属性确认制度并认真落实。将信息公开的有关制度编印成《教育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手册》,做到机关干部人手一册。
4.认真梳理存量信息,编制信息公开目录。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的要求,于2007年12月正式启动目录的编制工作,认真开展存量信息的清理、保密审查和属性确定等工作。2008年4月编制工作初步完成,共编录信息3600多条,最早的信息生成于1986年。经部政务公开办公室审议通过后,又组织力量实现了主动公开信息的全部电子化并上网。
5.组织开发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强化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功能。2008年初开始着手组织力量开发教育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和查询系统,4月该系统正式投入使用并与门户网站实现整合。系统采用浏览器/服务器(Browser/Server)结构,具备组合查询、全文检索等功能,为公众查找所需信息带来极大方便。同时在系统中开设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及时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近年来,经过多次改版,教育部门户网站的栏目设置、功能构架和信息内容已基本达到《政府门户网站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原国家信息化办公室拟定,以下简称《指标体系》)的要求。2008年,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新《指标体系》对政府门户网站提出的“内容、性能、设计、安全”四级要求,进一步充实了网站内容,对信息公开、在线办事、公众参与的部分栏目进行了调整,健全了信息处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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