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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加强家电下乡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加强家电下乡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的通知
(2009年2月4日 国质检执函[2009]5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质检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08]134号),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家电下乡工作的要求,现就加强家电下乡产品质量监督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重要性

  家电下乡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促进农村发展的重大支农惠农政策,是国家财政资金支持重点由投资、出口扩展到消费领域的一项重大创新。家电下乡有利于统筹城乡发展,扩大农村消费,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有利于建立面向农村市场的工业生产和流通体系;有利于消化家电产品的过剩产能,缓解顺差过快增长,促进内需和外需协调发展。

  为确保党中央、国务院支农惠农政策顺利实施,确保家电下乡产品质量,各级质监部门务必充分认识家电下乡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对家电下乡中标企业的监管,严厉打击借家电下乡之名制假制劣、翻新废旧家电产品、坑农害农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切身利益。

  二、目标任务

  以家电下乡产品彩电、冰箱(含冰柜)、手机、洗衣机、电脑、热水器(含太阳能、燃气、电力类)、摩托车、空调的中标企业以及实施家电下乡的农村地区为监管重点,加强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督促企业加强产品质量管理,确保家电下乡产品质量。

  (一)加强对家电下乡中标企业监督检查。将所有中标企业的中标产品列入省级重点监督检查计划,加强对中标企业的巡查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提高监督检查频次。对监督检查不合格企业,要责令召回不合格产品,限期进行整改。督促企业加强质量管理,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按工艺组织生产,严格产品出厂检验,不合格产品不得出厂,确保下乡产品的质量。

  (二)加强中标企业诚信建设。建立家电下乡中标企业质量档案,将中标企业产品质量监督信息录入产品质量信用记录网。对两次监督检查产品质量安全性项目不合格以及故意违法的企业列入黑名单,报告当地政府,依法查处,吊销许可证或3C认证证书,建议有关部门取消中标企业家电下乡产品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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