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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加强家电下乡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的通知


  (三)督促中标企业做好家电下乡产品的售后服务工作。检查企业“三包”制度,督促企业贯彻落实国家“三包”规定,及时处理“三包”范围内的质量问题。鼓励企业上门服务,为用户解决使用中的技术问题。

  (四)及时受理投诉举报。充分发挥12365投诉举报系统的作用,围绕家电产品及时受理农村用户举报投诉并组织调查处理。组织有关机构对家电下乡产品质量状况、消费者满意程度进行明查暗访,及时向企业反馈相关信息。

  (五)严厉打击生产假冒伪劣家电产品违法行为。加强对家电下乡产品的执法检查,严查各种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和伪造冒用家电下乡标识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非法加工组装废旧家电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监局要加强领导,将家电下乡质量监管工作作为近几年一项长期工作进行部署,作为2009年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质量和安全年” 的一项重要工作周密安排。一把手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落实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分解工作任务,切实做好各项工作。

  (二)依靠政府,加强配合。各地质监部门要积极主动向当地政府汇报家电下乡质量监管工作的有关部署和工作情况,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建立协作工作机制。加强跨地区合作,及时通报信息,建立联动机制。对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中标产品,可及时要求相关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认证机构提供产品质量信息,对不符合要求的产品进行严格查处。

  (三)组织力量,狠抓落实。各级质监部门要迅速行动,在近期对本地区中标企业、中标产品和农村消费类电器产品开展一次全面检查,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并于2009年3月20日前上报本次全面检查情况。同时要做好信息数据的统计报送和工作总结,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0日之前报送统计汇总表(见附表)和季度总结,重大情况及时上报。季度总结包括:本地区中标企业数量,企业建档情况,企业自身相应的质量管理和售后服务情况,监管工作情况,中标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情况,打击假冒伪劣产品情况和投诉举报的处理情况以及其他建议。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发挥广播、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加大对质检系统开展家电下乡产品质量监管工作成果、工作动态的宣传力度,宣传质量优良、服务到位的典型企业,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为农村消费者提供满意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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