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从2005年以来国内产业同类产品的销售价格总体呈下滑趋势并处于较低水平,其中2005年、2006年与上年相比分别下降了2.96%和15.54%,2007年与上年相比虽有小幅回升,但与2004年的价格相比仍处于较低水平。税前利润从2005年以来呈下降趋势,到2006年部分企业出现亏损;投资收益率在2005年至2007年期间也相应回落。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也呈下降趋势,并由2006年以前的净流入转变为净流出。
上述情况表明,调查期内尽管国内产业同类产品的生产经营状况总体得到了初步的恢复和发展。但是,在调查期的后期,生产企业部分指标出现不利趋势,国内产业仍然很脆弱,极易受到不公平进口产品的冲击和损害。
(二)国内市场分析
1.国内同类产品表观消费量
中国国内对丙烯酸酯的需求量,与全球其它主要丙烯酸酯消费市场需求低迷不同,从原审调查以来,我国国内市场丙烯酸酯表观消费量持续大幅度增长。在原审调查期内,随着国内涂料、皮革、粘合剂、化纤和纺织等相关行业的迅猛发展,国内对丙烯酸酯的需求大幅上升。2000年国内对丙烯酸酯的需求量比1998年增长71.19%,2001年上半年比2000年同期增长29.58%。在复审调查期内,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高速增长,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以及丙烯酸酯下游产品的不断拓宽和我国具有发展潜力和前景的农村市场,使我国已成为全球丙烯酸酯需求增长速度,且需求发展潜力最大的市场。预计未来几年国内丙烯酸酯需求仍将继续保持较快的增长势头。
据中国化工学会精细化工专业委员会的统计,2003年至2006年期间,中国丙烯酸酯表观消费量年均增幅为13%左右, 2007年比2006年的增幅接近19%。而且,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下游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国内对丙烯酸酯的需求在未来几年内仍将继续保持10%左右的增长势头。预计到2010年,国内消费量将达到116万吨左右。
同期,我国丙烯酸酯的消费量占全球丙烯酸酯消费量的比例也将持续上升,预计到2010年将上升到30%以上,接近全球丙烯酸酯总消费量的1/3左右,届时我国将成为全球丙烯酸酯需求量最大的市场。
2.国内同类产品供应量
近年来,随着国内丙烯酸酯市场需求的快速发展,国内新建和扩建了一批丙烯酸酯生产装置,国内丙烯酸酯产能大幅增长。由于丙烯酸酯产能的释放具有阶段式发展的特点,与消费量的渐进式发展不完全同步,导致在一定时期内暂时出现了供大于求的局面。
据中国化工学会精细化工专业委员会的统计,2006年,国内同类产品的产能达到了70万吨左右,首次超过了国内表观消费量。2007年国内同类产品的产能进一步增加到85万吨左右,国内表观消费量约为77万吨左右,国内丙烯酸酯产能相对于国内市场需求已经出现供大于求的局面。
但是,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下游新领域的不断拓展,预计到2010年,国内表观消费量将达到116万吨左右,而同期产能为120万吨,届时国内丙烯酸酯的供需将基本平衡。
(三)被调查产品进口大量增加的可能性
反倾销措施实施之后,丙烯酸酯全国总进口数量以及来自马来西亚、新加坡和印度尼西亚的被调查产品合计进口数量总体呈现下降趋势。
据中国海关统计,2003年至2007年,国内总进口量分别为21.11万吨、24.22万吨、18.64万吨、12.32万吨和8.87万吨。其中,来自马来西亚、新加坡和印度尼西亚的被调查产品合计进口量2003年至2007年分别为8.74万吨、11.36万吨、7.4万吨、4.16万吨和2.39万吨;占同期我国同类产品总进口量的比例分别为41.39%、46.93%、39.7%、33.74%、26.89%。
马来西亚
据中国海关统计,2003年至2007年,马来西亚丙烯酸酯对华出口数量总体呈下降趋势,2003年为45005.46吨,2004年大幅增加至64169.39吨,2005年至2007年分别降为44046.94吨、32986.42吨和21564.70吨。2003年至2007年,其丙烯酸酯的进口量占同期中国同类产品总进口量的比例分别为21.32%、26.50%、23.63%、26.77%和24.31%,总体呈上升趋势。
1.产能、产量和国内消费。根据现有材料和证据,在调查期内,马来西亚国内产能呈增长趋势,消费量呈下降趋势。其国内消费量在2003年至2007年分别占其产能的41.88%、30.95%、39.29%、26.47%、35.88%。产能在调查期存在严重过剩的情况。
2.对国际市场的依赖程度。现有数据显示,在调查期内,马来西亚出口量占其产能比例分别为53.19%、65.12%、52.68%、57.18%、44.06%,占其总产量的比例在2003至2007年分别为65.61%、72.84%、62.02%、60.83%、56.02%。
由此可以看出,马来西亚是丙烯酸酯的出口依赖国,出口市场对其有较强的吸引力,其过剩产能需要通过寻求国外市场来消化,具有较大的出口能力。
3.出口价格。倾销调查期内对中国以外第三国(地区)出口丙烯酸酯中,大部分出口价格低于其国内正常贸易过程中的价格。
4.在上述三国对华出口中所占比例。根据中国海关统计,2003年至2007年,马来西亚丙烯酸酯向中国的出口数量,占三国向中国出口合计总量的51.52%、56.49%、59.53%、79.33%、90.41%。
新加坡、印度尼西亚
由于没有新加坡、印度尼西亚生产商、出口商配合调查机关的期终复审调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
二十一条的规定,调查机关决定采用已获得事实和可获得的最佳信息,对新加坡、印度尼西亚丙烯酸酯导致中国国内产业损害再度发生的可能性进行审查。调查机关认为,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证据和信息是已获得事实和可获得的最佳信息。¬¬
1.新加坡
据中国海关统计,2003年至2007年,新加坡丙烯酸酯进口量总体呈下降趋势,2003年为22688.26吨,2004年增加至31095.98吨,2005年至2007年分别降为17786.45吨、6904.63吨和264.70吨。2003年至2007年,新加坡丙烯酸酯进口量占同期中国同类产品总进口量的比例分别为10.75%、12.84%、9.54%、5.60%和0.30%,总体呈下降趋势。
在反倾销措施实施期内,新加坡丙烯酸酯占我国的市场份额明显下降,由2003年的5.08%下降到2007年的0.03%。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显示,新加坡具有较大的丙烯酸酯生产能力,其产能从2003年的6万吨/年增加到2006年的8.2万吨/年,增幅为36.67%。相对其较大的产能,新加坡丙烯酸酯的国内消费严重不足,须依赖出口的产能从2003年的3.2万吨增加到2007年的5.2万吨,增长了近63%,产能严重过剩,2007年新加坡丙烯酸酯63%左右的生产能力需要寻求国外市场来消化,出口能力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