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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关于开展《航道建设管理规定》、《航道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和《内河水运建设项目管理绩效考核办法》宣贯工作的通知

  五、有关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应高度重视,支持“规定办法”的宣贯工作,积极派人参加宣贯培训班的学习。
  (二)中国水运建设行业协会要尽快落实宣贯的相关事项,做好宣贯的具体组织工作。
  (三)根据收支平衡的原则,本次宣贯培训班将收取一定的成本费用,具体由中国水运建设行业协会根据预算确定。
  (四)中国水运建设行业协会应认真做好宣贯期间的答疑安排。
  (五)各有关单位应认真填写“交通运输部《航道建设管理规定》《航道工程竣工验收办法》和《内河水运建设项目管理绩效考核办法》宣贯培训班报名表”,并于2009年5月15日前传真到中国水运建设行业协会。
  中国水运建设行业协会联系人:张荣贞 周勇 潘燕宁
  电话:(010)64401683,(010)64401613
  传真:(010)64400454,(010)64401502
  (六)宣贯培训班的具体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将由中国水运建设行业协会另行通知。

交通运输部水运局
二〇〇九年二月六日

  附件一
  交通运输部《航道建设管理规定》《航道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和《内河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绩效考核办法》宣贯培训班报名表

企业名称: 邮政编码 
通讯地址: 传真号码 
联 系 人: 手机号码 联系电话 
序号姓名性别手机号码职  务住宿/走读单住/合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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