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会同有关部门大力推广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将医疗纠纷调解纳入社会大调解的范畴,积极推进医疗责任保险,建立医疗风险分担机制。继续推动完善医疗纠纷处理法律法规,统一医疗损害赔偿标准,畅通医患协商、行政调解和司法诉讼等纠纷解决渠道,不断健全完善医疗纠纷处理机制,及时化解医患矛盾。继续扎实开展平安医院建设,加强医院治安综合治理,构建和谐医疗环境,维护正常医疗秩序,促进医患和谐。
九、严肃行业纪律,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对收受甚至索要患者及其家属“红包”,收受药品和器材生产、经营企业商业贿赂,各种形式的乱加价、乱收费、开单提成,开大处方、过度检查、过度治疗,违反规定配置大型医用设备,以及医疗机构违反规定将医务人员收入与科室经济收入直接挂钩等问题,要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并按照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对查处的典型案件,要在全系统内进行通报,开展警示教育。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制定《医疗卫生系统违纪违法行为处分规定》,进一步明确医疗卫生从业人员行为准则和从业规范。
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任务落实
(一)严格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的主要负责人要把行风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结合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纠风工作;相关部门要把纠风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扎实推进纠风工作。
(二)加强调查研究和监督检查。围绕纠风工作的重点内容,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总结推广各地纠风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强化工作指导和督导检查,保证纠风工作各项任务落实。
(三)加强纠风工作机构自身建设。健全完善纠风工作机构议事规则和工作制度,充实人员力量,加强对纠风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在工作经费、办公设备等方面给予支持,保证纠风工作机构充分履行职责,发挥职能作用,推动纠风工作深入开展。
附件2:
陈竺同志在卫生部纠正行业不正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