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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关于学习贯彻《食品安全法》做好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

  (四)继续推进三绿工程。大力培育和发展绿色市场,积极推进绿色市场认证,逐步形成具有食品质量和卫生保障功能、符合环保要求的绿色食品销售网络;加大绿色消费的宣传力度,增强政府、企业、消费者食品安全、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意识,树立科学的消费观;配合有关部门规范绿色通道,降低食品运输和销售成本,加强食品冷链物流建设,形成全国范围内高效率的食品流通体系。

  (五)推动流通领域有关食品安全的法规、规章、标准和诚信体系建设。要依照《食品安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对现行与流通领域食品安全有关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进行梳理,及时提出修订或废止其中与《食品安全法》及其配套法规不一致的文本或条文的建议;结合酒类流通、畜禽屠宰、餐饮业规范化经营等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需要,适时提出制定配套法规或规章的立法建议;推动流通领域中涉及食品安全的产品标准相关内容,尽快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相一致;研究制定食品流通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指导意见,建立信用记录的收集、管理和通报制度,及时将信息归集到商务领域信用信息系统(www.creditsys.gov.cn),实现信用信息的公开和共享,形成守信褒扬、失信惩戒的信用评价机制,维护行业公平竞争;广泛动员食品流通企业参与诚信经营创建活动,培育一批诚信经营的食品流通示范企业。

  五、落实政策,加大投入,提高流通领域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要从落实《国务院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08] 134号)各项政策入手,积极协调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快“放心肉”、“放心菜”、“早餐示范工程”、“双百”市场工程和“农超对接”等项目的实施。建立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监管和肉品质量信息可追溯系统,提高猪肉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引导定点屠宰企业进行升级示范改造,提升肉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支持社区菜市场进行标准化改造,满足消费者放心、便利购菜的基本需求;鼓励龙头餐饮企业发展标准化早餐网点,提供安全卫生的早餐服务;完善农产品流通网络,新建或改造一批农产品批发和农贸市场,加强冷藏保鲜、检验检测和冷链物流等设施建设;推动“农超对接”,支持大型连锁超市、农产品流通企业与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建立农产品直供关系,促进产销衔接,保证农产品质量和安全。培育一批大型物流企业,支持大型流通企业建立配送中心,切实提高食品配送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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