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强化商务行政执法,提升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能力
有效解决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必须加强执法监督。要按照《
商务部关于加强商务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商秩发〔2008〕503号)要求,加快商务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执法力度,规范执法行为,建立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及时纠正执法监督不作为、不到位和乱作为问题。完善12312商务行政执法举报投诉体系,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查处和惩治食品流通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建立流通领域食品安全风险预测预警机制,对食品流通过程中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因素进行监测和分析,及时发现潜在问题,防止出现系统性风险。
七、扎实做好流通领域食品安全整顿
要继续巩固前期猪肉产品质量、酒类流通等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成果,针对目前流通领域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集中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当前的工作重点是,以贯彻实施
《食品安全法》为契机,按照《工作方案》总体要求,做好畜禽屠宰、酒类流通、餐饮消费等领域的整顿工作。要结合实际制订实施方案,明确不同阶段的整顿任务和要求,细化整顿措施和分工,认真组织考核和评价,确保整顿任务落到实处。通过集中整顿,使监管职责进一步落实,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显著提高。
八、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
地方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将学习贯彻
《食品安全法》,做好流通领域食品安全整顿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确保领导到位;分管领导要直接抓,确保指挥靠前;要确定负责食品安全工作的处室,统筹协调有关工作,确保行动有序;充实管理和执法力量,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和装备,确保保障到位;建立工作机制,细化工作制度,抓好工作落实;要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定期报送学习贯彻
《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最新进展,及时总结有益的经验和做法并加以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