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同意撤销高等职业学校的通知
(教发函[2009]8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设立高等职业学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0〕3号)、《
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教育部关于“十一五”期间普通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教发〔2006〕17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审批设立高等职业学校备案问题的通知》(教发厅〔2001〕6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同意撤销天津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北海宏源足球职业学院(民办高校)的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