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三门核电有限公司应在我局颁发建造许可证后两个月内提交施工期间环境监测的相关计划、监测内容和实施方案。
八、三门核电有限公司应在主泵鉴定试验之前两个月提交主泵的鉴定试验大纲和鉴定试验进度计划,并在完成鉴定试验后提交鉴定试验结果报告。
九、关于源项论证(一回路源项的计算方法和计算参数、活化腐蚀产物、氚、排放源项等),三门核电有限公司应按我局审评要求的时间提交相应的文件。
十、三门核电有限公司应在我局颁发建造许可证后半年内完成以下工作:
(一)提交安全1级管道应力分析报告。
(二)提交资料说明:需要更换蒸汽发生器时在技术上是可行的,以及对安全壳系统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三)进一步论证控制棒驱动机构(CRDM)安全分级和抗震分类的合理性,并说明其应有的安全功能是如何得到满足的。
(四)提供AP1000超功率瞬态线功率密度限值的设计依据,包括详细的分析模型假设(如选用的瞬态、燃料棒内的功率分布、燃料物性的保守选择等)和计算结果以及不确定性分析。
(五)提交满足我国国家标准要求,并符合我国核电现行实践情况的排气烟囱高度方案以供审评。
(六)提交气态流出物取样代表性设计修改方案。
(七)从设计上给出相关的论证,说明是如何满足个人职业照射剂量约束值15 mSv/a的要求的。
(八)提交相应的论证,说明在控制区Ⅱ区内,对于职业工作人员没有停留时间限制的情况下,在设计上是如何满足剂量率上限10 μSv/h的要求的,同时应说明在控制区Ⅲ区是如何采取工程措施进行实体控制的。
(九)提供资料,进一步论证在事故分析所用的落棒时间中已留有足够的裕量,并说明是否已考虑了测量等各种不确定性对落棒时间带来的不利影响(如美国NRC信息公告IN-88-47)。
(十)核实液态C-14的排放源项。
(十一)提交资料,从满足
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法规的要求、环境影响、工程可行性和技术经济比较等方面进一步论证废水排放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