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对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的监督制度进一步完善。
继续坚持并完善总局机关各司局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述职述廉制度、省级工商局主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汇报制度和工商系统基层行政执法人员向监管服务对象代表述职述廉制度。 2008年,总局机关第二次进行了各司局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集中述职述廉。省级工商局主要领导干部第二批9人向总局党组作述职述廉汇报。在2007年试点的基础上,全系统全面推行基层行政执法人员向监管服务对象代表述职述廉。据统计,93816名基层行政执法人员向监管服务对象代表进行了述职述廉,其中,正副所长 48893名。听取基层行政执法人员述职述廉并进行评议的监管服务对象代表748772名。除述职述廉人员外,153083名基层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述职述廉活动,接受教育。有些地方还将此项制度延伸到县、市等工商机关开展。在许多地方,该项工作在执法机关中是率先之作,成为当地一大亮点,得到各级党委政府、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有的地方纪检监察机关将工商机关这一做法作为典型经验,在执法机关中推广。
切实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总局机关司、处级干部配备,人事司坚持在征求纪检监察机构意见后,研究工作方案,已成为制度。继续坚持并发挥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的作用。 2008年,总局机关交流、选拔任用57名司局级干部、124名处级干部、新录用15名公务员工作中,通过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等方式,实施了监督。
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监督。总局在制定下发《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后,2008年,又先后出台了《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等,规范行政执法的制度逐步配套健全。在全系统部署换发“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证”工作,进一步规范执法主体。总局与驻总局纪检组监察局组织在全系统进行了执法检查。
(六)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深化,局务公开稳步推进。
认真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召开全国工商系统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会议部署实施。总局编制《国家工商总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国家工商总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出台了工商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总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办法、依申请公开工作办法、督查考核办法、保密审查办法、发布协调和信息澄清办法等试行办法。工商机关政务公开工作受到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中央纪委监察部、国家预防腐败局的充分肯定,在全国深化政务公开经验交流大会上,总局作为中央国家机关的唯一代表做大会经验交流发言。稳步推进局务公开,总局有关司局进一步细化和充实局务公开的内容,部分省、市工商局积极研究探索局务公开的形式、内容、措施等,取得宝贵经验,为在全系统推行打下基础。
各级工商机关以信息技术为依托,电子政务进一步发展,使政务公开上了新台阶。企业名称网上核准、网上登记、网上年检、网上查询系统继续完善,商标注册网上查询深受欢迎,网上申请试用范围继续扩大。总局内资企业注册大厅、外资企业注册大厅和商标注册大厅三个“窗口”服务质量评价系统继续发挥积极作用。公平交易执法办案联网应用系统进一步完善,并在全系统逐步推行。电子监察迅速发展,逐步完善。
(七)推行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有了良好开端。
2008年初,总局部署推行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总局机关进行了动员,各司局和直属单位根据法定职责,积极探索本部门本单位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并将此作为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整改措施之一。有的司局已经提出风险点防范管理的具体办法措施,有的正在认真查找风险点。与此同时,全系统已有10多个省 (区、市)工商局开展试点,有的省、市工商局在试点基础上,已全面推行。从总体上看,有了重要进展,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探索了有效做法,积累了许多经验。这项工作受到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何勇等领导同志的肯定。最近,监察部副部长姚增科同志又作出重要批示:探索采取切实措施来防范廉政与监管“两风险”,对于加强惩防体系建设、从源头上有效防治腐败来说是一个重大课题,具有战略意义,是工商系统反腐倡廉建设乃至工商管理事业实实在在的“科学发展”。
(八)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效推进。
2008年是党中央、
国务院颁布实施《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10周年,也是工商机关贯彻落实、执行10周年。总局召开了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会议,总结了经验。总局和各省、市工商局普遍出台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细则或实施办法。全系统普遍建立健全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狠抓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通过采取任务分工、签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责任状等形式,层层落实责任;通过监督检查,加强考核,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与对干部的工作目标考核结合起来,与执法检查、民主评议、民主测评、廉政谈话等结合起来,促进责任制的落实;通过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强化责任制的落实;通过出台《党风廉政责任制追究暂行办法》等配套办法,严格责任追究,维护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严肃性。仅据2004年以来的统计,全系统共有882名干部受到责任追究,其中,厅局级干部10人,处级干部260人,科级干部612人,分别受到组织处理、党政纪处分,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我们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存在的不足。有的单位和领导同志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的认识不够,重视不够;有的单位对已建立的反腐倡廉制度落实不够,建立长效机制的力度不够;宗旨意识不强、理论和实际脱节、责任心和事业心不强、政绩观不正确、个人主义严重和纪律观念淡薄等领导干部作风方面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在总局机关和工商系统违纪违法案件、违反《禁令》的行为还时有发生,有的影响恶劣;停收“两费”后,有的地方存在变相收费、搭车收费,强拉赞助搞摊派,行政处罚不规范,畸重畸轻等现象。为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工商机关反腐倡廉任务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扎实推进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2009年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要任务
2009年,是工商机关和全国人民一起喜迎新中国成立60周年的一年,是总局新“三定”方案全面实施的第一年,也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五年工作规划》及总局党组《落实五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完善具有工商机关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一年。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对工商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落实总局新“三定”方案,为工商机关依法履职尽责提供了新的条件;停止征收“两费”,为工商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带来了新的机遇,同时又面临新的挑战;完善工商机关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要求我们以改革创新的精神,不断拓展新的工作领域。新的一年里,各级工商机关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的部署和要求,紧密结合工商机关实际,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完善具有工商机关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着力推动总局党组《落实五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的落实,全面推进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工商机关全面正确履行工商职能,努力做到“四个统一”、大力加强“四化建设”、积极推进“四个转变”、全面实现“四高目标”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纪律保证。
(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保证科学发展等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工商机关的贯彻落实。
各级工商机关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对广大党员干部大力进行政治纪律教育和宣传,增强政治意识、政权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自觉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和政治观点,始终与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各级工商纪检监察机构要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公开发表同中央的决定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相违背的言论,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等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
要对科学发展观等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各级工商机关的贯彻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在落实科学发展观各项工作中,工商机关负有重要职责。按照中央的部署,当前,要着重落实中央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所提出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总局制发了贯彻落实国务院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十项措施的《若干意见》。要按照《若干意见》及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实效。要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参与对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规定执行情况的检查,对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对灾后重建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的检查等。
(二)切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求真务实,履职尽责,切实做到执法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