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推行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有效防范廉政风险和监管风险。在2008年推行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的基础上,根据新形势新情况,充实和扩展内容,有效防范廉政风险和监管风险。为开展好这项工作,要继续深入调查研究,总局机关带头,地方工商机关先行试点,全系统稳步推进。总局机关各司局和直属单位要按照党组的决定和最近的动员部署,搞好学习动员,统一认识;认真排查风险点,根据新“三定”方案规定的工作职责,研究明晰行政权力运行和完成监管任务、综合管理的工作流程,从领导干部岗位开始,查找在法定职责范围内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和监管风险;依靠群众,有针对性地提出相应对策,制定防范措施。各司局既要研究自身的风险防范对策,又要对全系统本业务口提出风险防范指导意见。各省、市工商局都要部署抓一批试点,试点单位既要有机关处室,又要有市、县局。已开展试点工作的,可以考虑扩大试点;已全面推行的,要总结完善。到3月中旬左右,总局机关各司局和直属单位要提出工作方案,省、市工商局要确定试点单位。总局将在今年适当时候组织交流经验,以典型经验推动和指导面上的工作。开展这项工作,要坚持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坚持正面教育,自律与他律相结合;坚持实事求是,务实操作;坚持防范为主,注重实效;坚持分类指导,检查考核。总局和省(区、市)局党组(党委)要加强领导和指导,条件具备时,出台指导意见。工商纪检监察机构要将此作为融入监管执法工作,拓展新的工作领域的宝贵机遇,积极协助党组(党委)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注意调查研究推行工作中的新情况,及时提出改进完善意见。驻总局纪检组监察局和各省、市工商局纪检组监察室(处),都要认真分析近年来本系统已披露的各类案件,提出研究报告,为准确查找廉政风险和监管风险提供事实依据。
(四)进一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项带有全局性、基础性的工作制度,要进一步贯彻落实。一是要坚持党组 (党委)统一领导,纪检监察机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党组(党委)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工商行政管理的总体工作规划,通盘考虑,同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协调推进。各级工商机关领导干部既要严格遵守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又要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履行“一岗双责”。二是紧紧围绕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突出重点。要明确责任,把反腐倡廉任务分解到工商机关各单位和领导班子每一个成员。要认真组织考核,把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的内容,形成有效的奖惩机制。要加强监督检查,对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严重失职渎职的领导干部,严格追究责任。三是健全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实施细则和配套规定。同时,根据形势的发展,不断充实责任追究的内容,完善责任追究的形式,切实增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可操作性和长效性。
三、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工商纪检监察工作能力和水平,为工商机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纪律保证
近年来,工商纪检监察机构和纪检监察干部在各级党委、政府、纪检监察机关和各级工商机关党组(党委)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下,切实履行职责,加强自身建设,纪检监察工作成绩显著,为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出了积极的贡献。2008年,总局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表彰的全国工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总局表彰的全国工商系统先进工商所和优秀工商行政管理人员中,在工商系统设立的党风廉政建设联系点中有8个单位被评为先进集体或先进工商所,有6位纪检监察干部被评为先进工作者或优秀工商行政管理人员。还有不少工商纪检监察机构和纪检监察干部分别受到地方党委、政府及纪检监察机关的表彰。
面对工商机关反腐倡廉的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我们决不能满足现有成绩,要继续努力奋进,发扬改革创新的精神,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能力和水平。各级工商纪检监察机构和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按照中央纪委的要求,以“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以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原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王瑛同志为榜样,在党组(党委)领导下,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把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中的学习调研成果转化为工作思路,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工商机关反腐倡廉建设实践,在工作中切实体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为工商系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纪律保证。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改革意识和服务意识,坚持正确的事业观、工作观、政绩观,切实增强做好工商机关反腐倡廉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加强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树立工商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形象。工商纪检监察干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努力加强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自觉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做到对党和国家无限忠诚,对腐败分子和消极腐败现象坚决斗争,对广大干部和群众关心爱护,对自己和亲属严格要求;努力成为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纪检监察事业的模范,坚持原则、公道正派的模范,践行高尚品德、严格廉洁自律的模范,打造一支政治坚强、公正廉洁、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工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加强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工商纪检监察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要着力运用科学发展观所体现的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来指导工商纪检监察工作;要始终着眼党和国家工作的全局、工商行政管理中心工作来谋划工商机关反腐倡廉工作;要切实把以人为本的理念贯彻到工商纪检监察工作中,更加关注民生,维护群众利益,把处理人与教育人、挽救人有机结合起来,既要严肃执行纪律,又要重视保护党员干部的合法权益;要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的要求和统筹兼顾的方法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加强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工商机关反腐倡廉建设,不断改革创新,提高服务和保障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能力。要加强纪检监察业务和工商行政管理业务学习。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培训。驻总局纪检组监察局在去年成功地首次举办省、市工商局纪检组长 (纪委书记)研修班,省、市工商局监察室(处)主任(处长)和部分地、市工商局纪检组长培训班的基础上,今年,将在适当时候继续在总局行政学院举办工商系统查办案件工作培训班和纪检监察专题工作研讨班。
同志们,完善具有工商机关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完成好今年工商机关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责任重大,任务艰巨。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真抓实干,不断开创工商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局面,为工商行政管理事业的不断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的成绩向新中国成立60周年献礼!
在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党风廉政工作会议结束时的讲话
(2009年2月24日)
刘玉亭
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党风廉政工作会议今天就要结束了。受总局党组的委托,我就这一天半的会议作个小结。我讲两方面的内容:
一、关于这次会议
这次会议进一步贯彻落实了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精神,回顾总结了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研究部署了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昨天上午,总局党组书记、局长周伯华同志作了重要讲话,总局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总局纪检组组长石见元同志代表总局党组作了工作报告,监察部姚增科副部长作了重要指示。昨天下午和今天上午,大家就进一步学习贯彻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精神,深入领会周局长的重要讲话和见元组长的工作报告、姚副部长的重要讲话精神,紧密联系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进行了广泛的讨论。大家普遍反映,这次会议准备充分,主题突出,安排紧凑,会风务实,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综合讨论情况,这次会议大家感到主要有三方面的收获:
一是总结了经验,进一步加深了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律性的认识。大家谈到,在极不平凡的2008年,我们在圆满完成工商行政管理各项任务的同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亮点纷呈,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新的成绩,创造了新的经验,这充分表明我们反腐倡廉的方向更加明确,思路更加清晰。监察部姚增科副部长到会并作了重要讲话,对我们的工作充分肯定,是对我们的鼓励和鞭策,同志们倍感振奋、备受鼓舞。大家认为,周局长在讲话中结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恢复建制30周年总结的五条,既是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践经验的新概括,又是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规律的新认识。大家表示,一定要立足新的实践,不断认识规律,准确把握规律,自觉运用规律,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成效。
二是认清了形势,进一步增强了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大家谈到,总局党组连续多年在年初就召开专门会议,部署安排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与党中央、国务院保持高度一致的具体体现,是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反腐倡廉要求的具体体现,是对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指导。同时也使大家感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今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是应对国际国内重大挑战、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实现新的发展的关键一年,也是工商行政管理职能转变的重要一年,是历史遗留问题和前进中出现新的矛盾叠加的一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五年工作规划》及总局党组《落实五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完善具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一年。做好今年的工作,具有特殊的意义。大家表示,虽然肩上的担子重,身上的责任大,但一定不负重托,不辱使命,以更好的精神状态、更坚决的态度、更有力的措施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