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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王东峰副局长在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座谈会上的讲话的通知


  (三)加大市场执法力度,食品安全、商品质量监管和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各级工商机关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部署,紧紧围绕保障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不断建立健全市场监管执法体系、经营者自律体系、社会监督体系,以及商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网络体系,加大完善和推进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制度建设及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力度,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各地突出监管重点,集中开展了以群众日常生活必需的食品和季节性、节日性食品、城乡结合部和取缔无照经营为重点的专项执法检查,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流通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以及假洋品牌奶粉、珍珠奶茶、砖茶市场清查等。突出对重点场所和重点商品的质量监管,大力推进商品准入制度改革和商品质量监管信息化网络建设,相继开展了饮水机市场、边贸市场执法检查,与相关部门联合部署和实施了房地产、建材、糖精等重要商品市场的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以家电维修、餐饮、旅游、美容美发、装饰装修、手机售后服务、快递服务等领域为突破口,有针对性地开展服务领域维权专项执法行动,有力地维护了市场秩序,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2008年,全国工商机关共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案件12.89万件,案值15.53亿元;受理服务消费申诉23.07万件,处理22.56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85亿元;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案件7.65万件,案值2.74亿元。在继续巩固和完善乡镇、街道和社区食杂店及县城以上批发市场索证索票、进货台账“两项制度”的基础上,不断扩展范围,到2008年底,全国乡镇以下食杂店和县城以下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内食品经营户建立“两项制度”分别达到85.5%和90.3%。

  同时,围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各级工商机关依法打击商标侵权、虚假广告、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和传销等违法行为,加大农资市场监管力度,保护城乡广大消费者权益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四)创新消费维权机制,12315行政执法体系和消费维权体制制度建设取得新的成果。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大力推进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四化”建设的要求,各级工商机关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创新消费维权体制、机制和手段。继续大力推进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12315机构和信息化网络建设不断完善,12315受理能力和数据分析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截至2008年底,11个省(区、市)建立了独立的省12315机构,8个省(区、市)实行12315全省集中受理;16个省(区、市)的地市级12315受理中心平台全部建立,20个省(区、市)建成了12315数据分析中心,18个省(区、市)实现了12315工作辖区四级联网运行。“一会两站”覆盖面进一步扩大,方便了城乡消费者就近申(投)诉,就近解决消费纠纷。截至2008年底,全国共建立“一会两站”42.9万个,城市社区覆盖率达81.6%,农村行政村覆盖率达75.9%。12315网络进企业、市场、商场、超市、学校工作进一步推进,提高了消费者与经营者协商和解消费纠纷的效率。目前,全国已在市场、商场、超市等建立消费者投诉点8.4万个。各地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的受理、转办、处理、督办、反馈和考核等工作制度,以及经营者的有关商品退换货、质量承诺、售后服务、消费纠纷和解等自律制度,为全面提升12315消费维权工作水平提供了有效保障。2008年,全国工商机关共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13.05万件,案值6.39亿元;受理消费者申诉78.38万件,成功调解70.01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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