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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9年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通知


  三、组织开展劳动保障监察专项整治行动

  合理规划、突出重点,针对突出问题开展劳动保障监察专项整治行动。针对当前就业形势严峻、坑骗求职者现象可能有所抬头的情况,在第一季度联合公安、工商等部门组织开展清理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对职业中介机构中介活动和用工单位招工行为进行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职业中介和欺诈行为。在二季度配合有关方面开展农民工维权专项行动,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继续以农村地区小煤矿、小矿山、小砖窑、小作坊等“四小”企业为重点,在三季度联合公安、监察、民政、国土资源、工商、卫生、安全生产监管、工会等8部门,组织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依法规范农村地区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行为。在四季度开展企业支付农民工工作情况专项检查,保证广大农民工劳有所得。各地还要根据实际,选择劳动保障违法案件多发的重点时段,组织力量对当地存在的劳动用工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四、进一步增强日常巡查的针对性、有效性

  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查检查力度,以易发生或曾发生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企业为检查重点,结合当地劳动关系运行状况制定检查计划,以劳动合同、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费为重点检查内容,严厉打击使用童工、恶意欠薪逃匿、强迫劳动等严重违法行为。扩大书面审查覆盖范围,提高监察执法的效率和质量。建立健全举报投诉受理制度,规范举报投诉处理程序、统一举报投诉电话、设立举报投诉信箱、试行网上举报投诉、开通维权热线,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做到有案必查、依法处理,杜绝行政不作为。配合有关方面做好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理工作,争取早发现、主动介入、妥善处理。切实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服务意识,把法律宣传教育寓于监察执法的全过程,指导企业守法经营、规范管理、减少违法用工成本,引导劳动者通过法定渠道理性维护自身的权益,避免采取极端手段激化矛盾。

  五、开展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试点

  按照《关于开展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试点的意见》(人社部发【2009】4号)的要求,在全国60个城市全面启动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试点。各地要尽快完成试点工作方案的报备工作,指导试点城市开展网格划分和监察协管员招聘、培训工作,积极推进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数据库和监控管理平台建设,定期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及时研究解决试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保障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部里将研究制定“两网化”配套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并适时组织召开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试点工作现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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