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全面反映各地贯彻实施政策法规的进展及成效。及时宣传各地贯彻实施各项法律法规的配套政策和具体举措,反映各地在稳定就业局势、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加强公务员管理和人才开发等方面的取得新进展、新成效,着重解答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在贯彻实施政策法规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在适当时机,组织中央主要新闻媒体赴部分省、区、市进行深度采访,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开展宣传报道。借助第四届中国劳动论坛、2009年就业系列服务活动、2009年技工院校宣传周、2009年维护农民工权益行动计划、2009年全国职业技能竞赛系列活动等有利时机,开展集中宣传,形成宣传高潮。加强舆论监督,对严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侵害劳动者权益、影响社会稳定的典型案例进行曝光,维护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和正义性。
(三)紧跟立法进程加强正面解读。着眼推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制建设,适应立法进程不断加快的新形势,宣传立法背景、立法宗旨,体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根本要求,反映群众呼声,加强正面宣传,营造利于社会保险法、《国务院荣誉称号条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暂行条例》、《人力资源市场条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条例》、《关于推进博士后工作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顺利制定出台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推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农民工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等重点工作有序开展。
四、坚持把典型宣传作为突破口,进一步增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感染力和影响力
(一)高度重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引领作用。把典型宣传作为推动工作落实的重要手段和展示新部良好形象的重要窗口,主要领导亲自抓,进一步提高典型宣传的能力和水平。把典型宣传作为领导干部的重要职责,纳入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增强做好典型宣传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好第七届“人民满意公务员”表彰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充分运用先进典型的崇高精神和感人事迹激励群众,进一步振奋精神、凝聚力量、推动工作落实。
(二)加强各类先进典型的培养和推荐选拔。要营造有利于典型成长的条件和环境,在典型培养和选拔上多下功夫、多花力气,切实做好典型宣传的基础工作。各项业务、各条战线、各级部门都要掌握一批典型线索,有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向党委政府、宣传部门和主要新闻媒体推荐,做到发现一个培养一个,成熟一个推出一个。在各地推荐的基础上,部里将好中选优,向中宣部推荐一些事迹过硬、社会影响大、群众基础好的先进典型,争取纳入全国先进典型宣传计划,形成典型宣传的合力,使更多的先进典型脱颖而出。
(三)增强先进典型的影响力和感染力。结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实际,充分发挥现代传媒的优势,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手段,重点宣传优秀公务员、 杰出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优秀人才、模范军转干部、先进军转工作者、优秀农民工、优质服务窗口等单位和个人的先进事迹。把更多的镜头和版面对准基层,组织媒体深人采访,开展深度报道,用群众容易接受的方式和喜欢的语言,全景式展现先进典型的优秀事迹,真正使先进典型走进群众、融入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