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位银行账户设置情况,是否存在违规设立账户、公款私存等行为;
2.各项收费项目是否有政策文件依据,是否存在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
3.依法取得的收费(基金)、自办刊物发行收入、罚没收入、暂扣款、保证金、固定资产处置收入、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收入等是否严格执行了收(罚)缴分离,实行了“收支两条线”管理;
4.是否有利用外拨项目协作费转移公款的行为;
5.是否按规定使用由财政部门监制的统一票据,有无使用非法票据和过期作废票据的行为;
6.是否存在乱列项目,私分滥发钱物的行为;
7.是否有隐瞒收入或扩大支出,将财政资金转出法定账目,私存乱放的行为;
8.是否有截留收入,在账外核算、使用的行为;
9.是否有私自借用财政资金或其他公款的行为;
10.是否有其他违反财经纪律、私设“小金库”的行为。
四、实施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从2009年5月中旬开始,到10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制订方案、动员部署阶段(截至2009年5月20日)。
机关各部门、各派出机构和直属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治理“小金库”工作机构,确定工作联系人,并于5月20日前上报部领导小组办公室。并请深入做好政策宣传和组织部署工作。办公厅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宣教司利用报纸、网络等多种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地宣传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内容和政策规定,为此次治理工作提供思想准备和舆论支持;同时,鼓励群众举报和监督。
第二阶段为自查自纠阶段(截至2009年5月30日)。
部机关、各派出机构和直属单位根据专项治理的范围,抓紧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全面深入地对“小金库”进行自查自纠,撰写自查报告报部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查覆盖面必须达到100%,自查发现的问题从轻从宽处理。
(一)请认真填写“单位‘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见附件一)。
(二)请认真填写“银行账户情况报告表”(见附件二),要求每个账户附开户依据或开户批复,不得隐瞒不报单位银行账户。
请登陆audit310@sohu.com邮箱下载电子表格,密码是:66556148。填写上述电子表格时不得改动报表格式,填写完毕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后,于5月30日前与自查报告一并报部领导小组办公室(纸件送规划财务司,电子件发送至audit@sepa.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