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人事司关于评选中央单位模范军队转业干部的通知
在京各有关直属高等学校、各有关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有关通知要求,为表彰转业到各单位的广大军队干部的先进典型,拟推荐评选模范军队转业干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评选范围重点是2001年以后转业到各有关单位的军队干部,并具备如下条件:
1、高度的政治觉悟。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突出的工作成绩。勇于创新,锐意进取,无私奉献,精通业务,爱岗敬业,在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工作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
3、广泛的群众基础。模范带头作用明显,在本单位有一定的影响力,群众威信高。
二、名额分配和评选办法
(一)名额分配
各有关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推荐人选1名,我部拟根据推荐人选条件申报模范军队转业干部2名。各单位要在评选中考虑到教学科研、后勤服务、安全保卫等不同岗位的军队转业干部,同时要注意评选女干部代表。
(二)评审工作程序
推荐工作必须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对推荐人选提出初审意见,经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研究后,报送我司,经审核并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后,报送中央单位军转表彰评审工作办公室。
三、推荐材料的报送
1、推荐人选材料的报送时间为2009年4月7日。推荐材料为《中央单位模范军队转业干部审批表》,均一式4份,以A4纸打印。相关表格可以从教育部人事司主页综合信息栏目中下载,填表要求用仿宋小三号字。
2、表格内简要事迹要包括平时表现、突出成绩、群众反映和领导评价等方面内容,不超过1000字。
3、推荐表彰的模范军队转业干部,报文字材料同时上报电子表格并附近期二寸彩色免冠照片4张。
四、具体要求
1、高度重视。要以推荐评选工作作为高校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推进军转安置工作改革为契机,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工作顺利进行。